今天到警察局做筆錄
起因是在商店拾取他人遺失物
卻沒有立即交到警察局
接到警察局電話通知後
到警局歸還遺失物
並製作筆錄
到警局時警察說對方要告我
在做筆錄時內容沒有提到侵佔等字眼
警察態度友善、客客氣氣
做完筆錄後警察就說我可以回家了
想請問依據這樣的過程
筆錄還是會送到檢察署嗎?
我仍是被告嗎?
還是有可能被判刑嗎?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4-10-13 17:27:00拿便利商店的影片作證摟, 我相信現在應該沒有人不知道便利商店都是監視器, 要是撿到的時候有拿去櫃檯詢問而非偷偷摸摸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4-10-13 17:30:00然後祈禱檢察官相信你的說詞~
有沒有想要侵佔遺失物應該你自己最清楚,不過話說回來,這個罪是專科罰金刑而已,頂多罰錢給國家
作者:
adoko (bigren)
2024-10-13 19:10:00在商店撿就直接拿給店員吧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4-10-13 19:18:00或者你如果有類似智商不足的殘障手冊可以跟檢察官說 不知道撿到錢要送警局, 這個很有機會讓檢察官相信
作者: Zumi (牙套妹) 2024-10-13 19:48:00
如果不能馬上拿去警察局的話就不要撿
就算你不能馬上送到警局也可以轉交給店員,光這點質疑你就無法自圓其說了,好好跟人家談和解吧
作者: asmp 2024-10-13 21:15:00
失主提告,警察當然會錄案受理,否則就變成他吃案了,態度和藹客氣是因為你不是現行犯,所以無法逮捕移送,只能函送地檢署,但警察的工作也就到此為止,心情當然不錯。
就算通知前就歸還,一樣可能算侵占,侵占成立的時間點是由對方認定,不是你。第二天就歸還,但是對方第三天才報案,但是你中間持有的過程中,就可以認定你侵占,至於算是侵占還是歸還途中,這個由對方認定,而檢察官和法官會偏誰不用我說吧
作者: YOLULIN1985 2024-10-14 16:07:00
不太能理解為啥要撿別人的財務放家裡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24-10-14 17:46:0023樓認真?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10-14 18:21:00第一段描述的過於 簡單了點沒有立即->是"隔多久了"??再者,既然是在店家撿到,為何不直接交給店員,又有監視器現在警察還需要五星好評,跟你兇要幹嘛? 這又不是大案侵占遺失物就跟被蚊子叮到一樣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4-10-14 18:24:00新來的吧 敢質疑U大師?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10-14 18:25:00有沒有聽聞過一種方式? 先把東西踢到別人找不到的地方讓人家找不到之後,過陣子再來把東西拿走
作者: iambackhaha (嘻嘻) 2024-10-15 01:59:00
u大師自成一法
作者:
higger (朝鄉而行2016)
2024-10-16 09:17:00話說若是我常故意把皮包丟超商賺和解金,這比上班強吧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10-16 09:36:00樓上,這就 碰瓷 啊,若次數多了,檢察官又不是吃素的路上用前車急煞方式碰瓷蹭和解的,也有起訴的案例
作者:
adoko (bigren)
2024-10-16 13:39:00樓上可以先常掛失智 合理一下常掉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