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10-11 15:03:00遺"贈" 遺"贈" 遺"贈" ,很重要所以說三次而且,請不要犯蠢的設下 "繼承贈與的條件"最近才一個上新聞,被繼承人寫 "在外發生意外時"遺產分配結果? 死在自己家裡,"遺產分配無效"順道一提,特留分不包含國家充公所以,當四位繼承順位皆無人,贈與就是全數遺囑有沒有效? 怕就是去公證或者請律師審(但..翻車也有)當以贈與型態的遺贈,是阿貓阿狗都可以當然,若贈與非人的話,可能要有另外的執行人來負責執行外甥姪女是無法定繼承權,但是可以受遺贈所以,你看最近那個台版地面師事件,就是這樣子玩的偽造孤死老人遺囑,將遺產贈與給集團同夥,之後變賣分贓對該集團而言,他們搞不好還很心安理得,財富有效利用因為除了讓政府沒得拿到充公以外,沒有侵害到他人權利當然,這種事,最早是老兵的粉紅收屍隊不過因為粉紅收屍隊為了效率,很多生前就在狂挖猛挖那批老兵也死得差不多,能挖的也差不多,加上外配式微但還是偶爾會有傳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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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iaque (maniaque)
2024-10-11 18:20:00遺囑你要說麻煩也是麻煩,要說不麻煩也是不麻煩遺囑就是後壓前,以新日期的遺囑為主你可以在新遺囑第一條註記 某年某月某日所立遺囑廢棄當然,若只有一份正本直接碎掉就好,怕被影印就參考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