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民事有請律師,當事人出不出庭?

作者: rpgivos36 (Woody)   2024-10-06 19:13:43
當事人有出庭,對造有虛偽的供詞可以直接反駁,但可能會被法官問問題,考驗臨場反應
能力。可能有多說多錯,少說少錯的情形發生
當事人不出庭,對造有虛偽供詞無法直接反駁,只能事後具狀說明,法官問問題,可以先
與律師研討後具狀回覆。但法官也有可能直接不問,被對造的供詞牽著鼻子走
想請問各位版友們,實務上都採哪一個方式最有利
作者: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24-10-06 19:40:00
永遠不要相信當事人上法庭的臨場反應能力當事人講錯話是幾乎不可能彌補的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4-10-06 19:42:00
實務上證據要提前通知對方,臨時提出的可以要求延期或不採納而且口頭陳述會被要求講重點也不能講太快,詳細論述則在開庭前後用書狀表示意見~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4-10-06 22:28:00
你是電視劇看多了 基本上不存在對造能在你們沒看過的情況下當場出具虛偽供詞的可能性就算有 事後具狀說明也是合理的 沒有什麼會被牽著鼻子走這種事情反而當事人在法庭上亂說話導致敗訴的情形從來沒少過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4-10-07 09:23:00
我覺得電視責任不小,劇情通常與現實完全不符,也從來沒講泡麵還會在旁邊用幾乎看不見的小字寫 僅供料理參考~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4-10-07 09:26:00
沒辦法啊 真要拍個真實的律政劇 律師十句話九句都是如歷次書狀所載這能看嗎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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