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關書證與人證及訴訟策略問題

作者: kwnbsfi2ga (小呼)   2024-11-05 08:01:35
各位先進好,
小弟因預售屋買賣後交屋與建商纏訟,
目前官司到高院且準備程序已經告一段落。
事實經過概述:
建商應該在指定期間內通知我方交屋,但是建商在
「超過期限」後用「書面通知」我方交屋,有違約
情形,所以第一審我方勝訴,但第二審建商找來證
人到庭陳述在「期限內」通知我方來「驗屋」的那
通電話為「驗.交屋通知」,就是說他們主觀上認
為此通知既屬「驗收通知」也屬於「交屋通知」,
另我於法庭上詢問證人「通知時是否與我方有發生
爭執」,證人表示通知時確有爭執。
作者: zacks   2024-11-05 09:16:00
建議這種專業法律攻防還是去請律師
作者: bagaroach (JIMMY)   2024-11-05 15:28:00
不知糾紛為何,不過我朋友在南部購屋,驗房就算是交屋前置,確認無任何問題後才會正式進行交屋,所以如果照你描述的,建商有電話、書面通知過,你要在這部分爭執123看起來都不利於你。
作者: b01303099 (b01303099)   2024-11-05 16:40:00
從描述看起來似乎未委任律師 建議專業問題尋專業處理
作者: WindT (呼呼)   2024-11-05 17:17:00
準備程序都結束了後面只剩下法律攻防問題啦,你自己斟酌要怎處理
作者: bagaroach (JIMMY)   2024-11-05 22:06:00
建議還是找專業律師去處理,因為如果我是建商,我一定說通知驗屋就是在履行交屋程序,畢竟不驗屋就交屋現在已經是少見了,所以除非你們合約內有嚴格定義驗屋、交屋,不然在你的描述內,我還是認為對你不利
作者: WindT (呼呼)   2024-11-06 13:05:00
會啊,非常常見,尤其在高院。高院現在希望每個案子都調…超煩連拆屋還地都想調,不知道想什麼…
作者: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24-11-06 13:39:00
法官都希望全部案子和解掉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4-11-06 13:41:00
拜託 連最高行政法院都勸調解了
作者: WindT (呼呼)   2024-11-06 13:44:00
拆屋還地…當然是土地所有權人要排除無權占有…如果占有人要拆調當然還好,但就沒有要拆怎調,三次準備程序都在喬…這樣不是案件越辦越多…拆屋還地不一定,遇到很多法官比我還急要判,因為案情不複雜767沒啥好打的;我是希望被告自己拆,不用強執程序
作者: zacks   2024-11-07 13:53:00
調解後,法官就不用寫一卡車的判決主文,當然勸你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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