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非告訴乃論有6個月期限的問題嗎?

作者: jpgjpg2005 (未看先猜小喵)   2024-11-22 06:37:22
之前在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上班的朋友跟我閒聊他上班內容
他說致電關心給重傷/死亡被害者家屬時
會跟家屬提到有6個月
的刑事告訴期限需要注意
至於是否有提告
檢察官是都會繼續偵辦
只是家屬未來對檢的不起訴、緩起訴處分
不能提起再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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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幾個疑惑的點
1.為何非告訴乃論也有6個月告訴期限?
2.非告訴乃論若「未」向檢警表示要提告,那
未來檢方跟院方所做的處分跟判決,家屬還
會收到處分書跟判決書嗎?
作者: WindT (呼呼)   2024-11-22 07:04:00
1.沒有,2.被害人無法再議,告訴人才可以,檢察官處分書不清楚會不會寄被害人,但法院會寄給被害人
作者: KTjason   2024-11-22 08:20:00
過失致重傷仍屬告論罪 有6個月限制,其他非告論如果案情單純,檢察官可能很快就起訴或不起訴了,所以還是儘快提告,以免不能再議
作者: jyokairin (水龍吟)   2024-11-22 11:03:00
借串問一下,之前也因這個問題有去問過住家附近的派出所員警,關於非告訴乃論(公訴)的罪,像是竊盜、恐嚇和侵占遺失物等犯罪,超過6個月是否仍可提告?不清楚是該員警不熟悉法條還是其他原因,仍說超過6個月就不能提告了,那想問如果明明可提告,派出所員警卻不受理的話,那該怎麼辦呢?^^"
作者: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24-11-22 11:16:00
你可以去地檢署直接告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4-11-22 11:56:00
警察的法律"常識"不見得正確派出所不受理那是派出所的問題 要判斷時效不是他來判斷
作者: jasonyeh (戰鬥)   2024-11-22 13:51:00
超過6 個月不是不能提告,是告了檢察官也只能不起訴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4-11-22 14:49:00
真的被派出所拒絕受理 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換一個派出所辦理
作者: jasonyeh (戰鬥)   2024-11-22 15:43:00
我說的是告訴乃論之罪
作者: WindT (呼呼)   2024-11-23 04:05:00
逾告訴期限,檢察官也可以提起公訴,只是法院會駁回而已,跟撤回告訴是一樣的,告訴只是一個程序要件而已我國的體制下,警方根本沒有審查權,最多在移送公文上或者在職務報告上加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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