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做愛這件事

作者: jaredhsieh (阿白)   2016-07-29 14:49:41
能不能在公共空間裸露或做愛?
以下是我的立場
雖說目前法規是不行的
首先
我要強調每個人應該都有做愛跟裸露的〃自由〃

〃自由本就是不侵害他人或他人自由為前提〃
〃自由本就是不侵害他人或他人自由為前提〃
〃自由本就是不侵害他人或他人自由為前提〃
再來
公共空間裡的每個人應該都是平等不該有差別待遇der
第三
我所說的侵害他人或他人自由
並不是指某些人覺得不雅 噁心 羞恥
或是某bf大說的害羞 驚恐 生氣
等心理或其心理所造成的生理因素是侵害
這些不叫做侵害而是偏見
可以先看看一部影片
https://youtu.be/h4KcMTr0VXo
裡面一句話說的很好
差異性始人們產生偏見
偏見越深 恐懼越大
這種恐懼最後變成有意或無意的傷害
造成不同群體的苦難
結果作用力等於反作用力
苦難成為復仇的原動力
暴力性的復仇又加了原本的偏見
總之
現今社會的法規
讓大家不能在公共空間做愛或裸露
然而有一些人做了這些事
這樣的差異讓現今多數人產生偏見
之後就像影片所說的無限輪迴
如果行為的當下不侵害他人或他人自由
為什麼不能?
作者: bf (逼愛撫)   2016-07-29 15:15:00
我是覺得那不是偏見 我說了 會想要在公眾場所露屌做愛 本身就是在尋求刺激感 這刺激感就是建立在被別人瞧見的基礎上 這是可選擇要做或不做的 但同性戀不能拿來與之相比 除非你說你是為了想當同性戀才變同性戀的 不可能嘛 是不是同性戀從來就不會是個選項 但選擇露屌則是出自你的決定 即便大家會產生負面情緒你還是選擇要這麼做 這已經不是可以用偏見可以論述的了 當然我知道你是想要告訴大家屌是無害的 性愛是無害的 但在這種社會環境之下直接採取行為只是造成反效果 何不退而求其次 以公開辯論 遊行來爭取性解放 而不是直接做了 被抓後才高喊我無罪 不過還是謝謝你的影片 受教了
作者: noruas (酪乳)   2016-07-29 15:23:00
每年遊行就有人罵奇裝異服 賣肉的 破壞同志形象只能說圈內道德魔人無所不在啊
作者: bf (逼愛撫)   2016-07-29 15:29:00
然後自由其實不是只指行為 行動或肉體上而已 羅斯福有提過四大自由 裡面有一項是免於恐懼之自由 在捷運露屌做愛是否會造成民眾恐懼 這我想不用解釋 另外自由不是可以無限上綱的 自由應止於人權 人權要求把人當人 無視旁人的行為其實也已經違反人權了遊行不就是希望受到觀注 希望大家能看見同志的訴求 有跟政府申請路權的 但在捷運做愛是要訴求什麼啦 你有跟捷運公司申請做愛權嗎XD 然後只會在"奇裝異服跟賣肉"上打轉的 我想你應該也覺得遊行就是去玩的 從來沒關心遊行訴求吧
作者: noruas (酪乳)   2016-07-29 15:44:00
B大的認知是公共場所性愛只有一種模式,但事實上性愛方式很多種, 比方說選人少的地方 用隱密的方式進行在捷運大廳脫光光做愛 跟在角落偷偷做愛 並不一樣就如同遊行有很多種類, 在大馬路上, 或在小巷裡,所以並不是每種遊行都要申請路權.
作者: over999 (唉呦)   2016-07-29 15:58:00
但事實上 躲在捷運站角落吹喇叭的情侶也被上訴了
作者: noruas (酪乳)   2016-07-29 16:01:00
被起訴不代表有罪 要看確定判決
作者: over999 (唉呦)   2016-07-29 16:01:00
即使你無意暴露 只要被看到 被舉發 就能判罪
作者: leon00521 (Tsuna00521)   2016-07-29 18:10:00
某n 遊行跟做愛的類比也太好笑了吧
作者: Tutt (完全不對)   2016-07-29 18:43:00
推~~
作者: inouekaoru (KJ)   2016-07-29 18:47:00
反正你可以絕對保證你在公共場所做愛、打槍幹嘛的,不會被其他第三人看到,都不會有人管你!如果你無法完全保證不會被第三人看到,法律規定放在那邊,有沒有符合構成要件自己比對。
作者: y2y2y2y2y2y2   2016-07-30 01:11:00
to bf大:這不就跟某些教派說詞一樣"你不能選擇當不當同性戀,但你可以選擇要不要在公開"(逼你回櫃)
作者: kalestorm (沒心情)   2016-08-03 21:46:00
公開拉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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