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FRANCE版主不當劣文

作者: SES (大家要乖啦)   2014-03-08 06:33:55
※ 引述《Renatass (Casaniere)》之銘言:
: 這間房若是要再出租一定跟原屋主脫不了關係
: 畢竟這是她家,而且她也知道自己的房被禁
: 事後她也沒再上ptt,她的出租文也刪了
: 那我置底或收入精華是為了供哪些版友查詢呢?
: 我精華區只有收錄爭議的文 沒收公告
沒有強制規定必須收錄精華區或置底
但建議板主收錄 以免未來有所需要 可以有個依歸
: 隔年四月又出現同樣一間房出租
: 我第一個想法當然是覺得這屋主換別的id又來發廣告文
: 所以我判與重罰
是否開分身發文
須有同IP作為依據 或是向帳號部申請查分身
而不是以"板主第一想法覺得他開分身"
: 我不覺得沒設立板規提及禁PO的房子如果再發就會10年水桶+劣退有何不妥
: 因為法國版向來就少有爭議的事件
: 遇到特殊案件板主有決定權做出任何判決
PTT的"劣文"規定有明文規範
並非板主有權在沒有板規明載之下可作出任何判決
請參考以下站長公告
SYSOP板 #13eKiG_T
站方規定:
作者: okcool (Strawberry Love) 看板: SYSOP
標題: [公告] 劣文新規範
時間: Thu Dec 15 18:56:02 2005
3.板主若要使用劣文功能,必須於板規詳細訂定劣文給予的條件,若板規沒有相關規定
,或是沒有依照板規施行,該劣文無效。
本案判決:
板主未於板規規定本行為將處以劣文
根據站規 本劣文無效
請板主申請取消該使用者劣文
並增修板規將此項列入 將來判決劣文可以此依歸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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