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1]通知信件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2013-09-15 15:09:20
作者 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
標題 Re: 劣文退回(違反板規1.3.1未滿50字,已有先推文提醒)Re: [問題]
時間 Mon Sep 9 10:04:46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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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ies (傑斯)》之銘言:
: 至此對於板務面的溝通到此結束,
: 之後還煩請使用者至組務提出申訴請小組長介入,
: 謝謝。
如你要求,已上訴組務並於9/7定案
請儘速按照判決解除水桶與劣文,謝謝
作者 jobli (老鼠扛刀,滿街找貓) 看板 L_HappyLivin
標題 [公告] shamanlin 申訴案
時間 Sat Sep 7 00:05:21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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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
1.應解除 shamanlin 水桶。
原因:
1.版主引用 未滿50字文 水桶版規如於發現時即予以水桶當屬板主權責
惟版主已用推文提醒,shamanlin也立即改正後,再予水桶即屬無理處份
2.貴板板主群多次遭申訴,起因均為版主對版規引用不當,如貴版欲限制
討論範圍,請修正板規為正面表列,僅限何者可以討論。
不然本文原連結影片 標題即為 [老子才不怕鬼] 看不出為何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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