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stationery板板主違反組務公告

作者: aova (鰻魚♥張根碩)   2013-11-15 02:20:44
喔哦,有新檢舉了
※ 引述《Pocketsun ()》之銘言:
: 小組長您好,
: 我想要申訴文具板板主多次違反組務公告#1IVrOpmm (L_HappyLivin)、#1IVrjQj-
: (L_HappyLivin)、#1IWrAOPL (L_HappyLivin),拒不處理板務之行為。其違反本站
: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之情節為:
: 組務之第二次判決主文已明確表示:
: 請版主見本文後立即依
: (AID): #1IVrOpmm(L_HappyLivin) [ptt.cc] [公告] qqpiggy 申訴案;
: (AID): #1IVrjQj-(L_HappyLivin) [ptt.cc] [公告] Pocketsun申訴案判決辦理。
: 惟文具板板主於同日晚間6時(11/13/2013 18:55:51 Wed)上站後,未即依組務公告
: 處理相關板務,包括:重為判決、解除鎖文、處理自身違反板規之檢舉;但於同日
: 晚間9時許(Wed Nov 13 21:06:30 2013)於組務板以「tagodbless的偏頗心得言論
: ,當然是在這樣的容許範圍」及「『輕視特定業界工作者』、『笑看該人以後若成
: 為大法官會讓我很害怕』等為個人行為,板務管不到」云云為自己的不當判決辯駁
: ;及致同日晚間9時44分尚於推文中與板友論辯。依文具板板主過去撰寫公告所費
: 時間推估(如該板11/3之公告#1ITItgID (stationery)發文時間為0時52分,而自1
: 時14分起已有板友開始於該公告下推文),其約莫二十分鍾左右(至遲約半小時)即
: 可重為判決;解除鎖文更是一、二分鐘即可完成之事。其以考試為由,拒絕調整先
: 前之違誤判決,若非無能視事,則為推諉之詞。
我的立即處理就是「看文後馬上跟小組長報告我要等到週日再處理」
而不是看文後裝死不回
這你也要婊我哦。
且我還沒弄懂組務要我幹麼,只知道他叫我改公告條例欸
這部份我還要跟小組長確認,雖然你檢舉是你的自由,不過你也太猴急了>////<
: 按本站「板主權力義務規範」五、規定:「(1)有不良情節者,初次以警告並限期
: 自動修正。(2) 若期限內未自動修正者,得以廢板主,看板由小組長或站長接管」
: 。文具板板主於11/10小組長初次公告後,迄今已有五日,其始終拒絕依組方判決
: 修正不當之判決;至11/13組方二次公告文具板板主應立即重為適法裁判後,仍想
: 方設法予以迴避;其上站後,不但未立即調整其先前有違誤之板務處理(含:不當
: 判決、恣意鎖文、怠於處理對自己違失之檢舉),反到多方推託,實屬有不良情節
: ,且未在組方所定期限內(立即)修正,組方應依前稱規範五、(2)處理,亦即文具
: 板板主不適任,應由小組長接管文具板以為適當處置;或至輕依前稱規範五、(1)
: 給予警告乙次之處分。
小組長叫我立即處理,但沒給我期限欸
所以我給小組長我可以的期限,廢板主我是沒差啦
可是小組長也要尊重我可以的時間阿~~是吧小組長
: 最後,文具板板主能否做出合理的後續處理,令人深表懷疑,就此部分懇請小組長
天天懷疑我,你不會累哦,看你這樣我都幫你累了QQ
: 再予斟酌。其不僅如前述,怠於處理與自己意見相反之板務,更以兩面手法面對板
: 友與小組。在給原文作者之信件中,板主表示:「所以你肯定會被連帶處分」(見
我給小組長的文章有講過哦,
我是在還沒有去看推文的前因後果就回信給c板友
表示若發現除了t板友違規,但是他引戰的話,他也會被處分
但不代表我準備要處分「t或c」,你是不是英文念太多
中文就不願意看了啊?我有講過欸>/////<
: #1IWtjrJZ (L_HappyLivin)),在與本人的往來信件中更表示:「我對於誹謗有相
: 當熟讀之見解,此行為(指chiangks)的確涉及誹謗,只差證據力強度罷了。看來是
: 您的認知,比樸素還天真了」(見附14,此處板主不僅對於誹謗之構成要件及相關
: 實務見解全無認識,甚至連證據、證據力、證明能力三者也不知區分);然而其於
: 面對小組長時卻稱:「事後我認為c板友雖不斷有引戰之嫌(扭曲他人用意),但
: 仍在可接受範圍且事後也認自己的確有誤解他人之處並道歉,不到需以板規處分的
: 地步,故不處分」(見#1IWtbO9M (L_HappyLivin))。試問,板友/組方該相信哪一
這是我給你的信,純粹就是我個人意見
你不用相信任何說法啊,反正你從沒相信過我啊XDDDDD
所以我回信給你到最後老實說也有點在嘴砲啦
我在私人信件嘴砲一下,也要被當成「違反組務」的呈堂證供喔
你知道一案不兩罰嗎?
我回給你的信被當作檢舉不當已經警告一次了欸,
還拿你的信做檢舉喔,這樣不對哦(不過你還是會認為你對啦…OK的)
: 個說法?其甚至還在提不出證據的情況下,於組務板暗指板友扯謊。如此荒唐扭曲
: 之治板手法,實非常人所能忍。本次相關爭議還請小組長依本站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 處理。
: 謝謝。
「我記得他是那樣說,喔,原來不是喔,好吧,我記錯了」
變成「暗指扯謊」哇喔!
又見識到一招法律人的技巧,學起來學起來~~你好棒>///<
好啦,我承認我只是看到新檢舉進來看看我又幹了啥好事
直接說明囉,免了小組長又轉文繞圈
一、組務要我立即處理,但我實在不知道要處理什麼
我只記得組務尊重我判決,且要我更改公告內容
由於我需要時間去確認小組長要我做的事,但我立即不來
頂多就回組務的文章,就得去做我的事了
所以我很自動自發的給了我可以的時間,
因為我不像你的人生都奉獻給PTT跟表演法律技巧。
二、其他誰信件什麼的,好像跟我處理板務一事無關,
又要誇張我兩面人怎樣的,我也不想回應了
明明就是我們對事情的討論,我也從未公開過
也不覺得我在信中有逼你認同我什麼,
反正你也從不認同或相信我,然後現在你還在那邊說「該相信哪種?」
我都笑了= =
好啦,解釋完了。沒我的事了,收工。
作者: Pocketsun   2012-01-15 02:43:00
一、立即是指在最短時間之內,也是一種期限。二、信件是證據,不是一事不二罰所指涉到的違犯行為。你前一次被警告是因處理檢舉不當;這次的檢舉內容是違反組務的公告。其他就謝謝你的讚美。我幫你做了一下你兩篇回文的重點摘要,以方便大家閱讀:「親愛的小組長,從頭到尾我都沒有要跟你爭論『我是對的』,我只堅持我沒錯」。「小組長的重點在哪,我知道」。但「我還沒弄懂組務要我幹麼,只知道他叫我改公告條例欸」!「組務要我立即處理,但我實在不知道要處理什麼」,「我只記得組務尊重我判決,且要我更改公告內容」。對不起,我也對你的期待太高了。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2-01-15 05:20:00
剛剛閻羅王托夢說你的判決被廢棄了,重做判決,廢棄了你懂嗎?跟三芝飛碟屋一樣。那個判決已經死掉了,尊重你有作判決的權限是一回事,你的判決被推翻是另一回事。你不是熟讀蝦咪法律見解的,原判決被廢棄了你個地院法官一直跑到高院表達你的見解幹嘛?
作者: Pocketsun   2012-01-15 05:35:00
就是在板上叫大家不要針對板主的判決囉嗦,但是自己一直反覆不停對小組長囉嗦(我只堅持我沒錯)。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2-01-15 05:40:00
板主你那種『我沒在爭我是對的、只堅持我沒錯』還是什麼『大家不會是錯的』或者『沒有誰是對的』blabla這種有點像moral subjectivism的看法是有困境的,當我們認為道德判斷都是主觀的,沒什麼客觀的標準衡量的時候,就會要求大家容忍、尊重其他人的道德判斷,因為沒有誰的判斷是一定對的,大家的道德判斷都有錯的可能,但當我們說大家都有錯的可能時,卻又似乎透露出有個客觀標準在決定道德判斷是對還錯困境就在於一開始的主觀主義到後來似乎必須預設有個客觀標準。
作者: Pocketsun   2012-01-15 06:34:00
板主的判準是道德主官主義(沒寫錯字),主官當然不會錯,因為主官就是這個世界的尺度。如果溝通時還要別人以不用相信你做為前提,真不知道這樣的溝通還有什麼意義?一面在來信中說自己句句屬實,日月可鑒,一面又說自己寫信是在嘴砲。是怎麼一回事?如果板主自己都不宣稱(或期望)自己文字可信,其他人如何秉持信任原則和慈善原則與板主進行有意義的溝通?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2-01-15 09:49:00
恩,什麼叫沒弄懂組務要你幹嘛,寫得清清楚楚啊。就是你11/10被組務要求處理的案子。 你一直拖著啊,你哪有不知道組務要你幹嘛,你就已經在這裡說一堆你覺得怎樣怎樣,那你就趕快回去判啊。 現在又說不知道要幹嘛是怎樣,不要推諉啦。 然後你不用那些“官方”文字是很好的(應該說稍微好一點),因為你不太會用,就..那鞋子穿你身上不合腳難道你要小組長幫你拍拍手說你說得對才高枕無憂地回去判嗎回去判就對了,你要是說得有理就不用怕再被廢棄一次判決當然,胡言亂語的話一樣有可能再被退回去。 也請不要在那『請小組長不要被他們混淆視聽』之類的,因為一樣地,小組長如果昏庸無能偷雞摸狗,站裡的規定自然有辦法解決(當然,我的意思不是說jobli怎樣,我只是想讓aova知道遊戲規則就是這樣)
作者: Pocketsun   2012-01-15 10:10:00
從「小組長的處理方向與我相左,我無法處理」,經過數日就變成「組務要我立即處理,但我實在不知道要處理什麼」。到底哪一句話才是真話?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2-01-15 10:33:00
我就說要做勘誤表了,不然沒有給她實例他不feel good
作者: jima (島)   2012-01-15 10:43:00
看討論串到現在,我覺得aova的中文造詣可能還要再加強,就更別說是基本的法律常識了,果然一切都是期待他能看懂的我課與他過高義務。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2-01-15 10:52:00
我覺得他一般性溝通應該是沒問題的,但完全欠缺論述能力,
作者: jima (島)   2012-01-15 10:53:00
順帶一提從近期幾篇回文來看,作為板主可能情緒管理和措辭都需要再加油。
作者: qqpiggy (必要的人格倒退)   2012-01-15 10:55:00
導致整套說法漏洞百出,沒有抽象思維,我很怕他哪天發現世界上所有(他最喜歡的)的實例沒有一個是一模一樣的時候,會不會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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