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組規疑慮

作者: SaraV (嘲笑可悲藍星人ing)   2014-04-24 02:51:55
唉唷 你是沒看到有人在ask版連噓也都沒事唷:)
還有 為什麼要開放推文之後再來麻煩板主要管理有的沒的推文
ptt愛惹事的這麼多
沒事愛看熱鬧說嘴的也很多
兩造雙方在組務提供證詞就好了
需要什麼人來湊熱鬧 ?
推文???
你想推什麼文???
完全沒建設性的意見
組務長 建議你刪除該組規
以上
※ 引述《ra065311 (蕭雲)》之銘言:
: ※ 引述《SaraV (Sara)》之銘言:
: : 另外 不同意恢復推文
: : 有些人(尤其非當事人)若藉機來此挑釁po文者
: : 將引此更大紛爭
: : 遑論組務版乃形同公堂之看板
: : 兩造雙方提出證據跟說詞已經非常足夠
: : 組務若需要第三方證人可發信要求其至組務說明即可
: : 無須開放推文
: 讓其他人發表對案件看法,我認為並無不妥。
: 非申訴案件當事人所發表推文,僅供判決參考,不應左右判決。
: 若擔憂淪為謾罵挑釁等紛爭,可做相關規範即可,例如:
: 嚴禁挑釁、謾罵、引戰、人身攻擊、誹謗、酸人等行為,
: 非指名暗示亦受同等處分,惡意連續推噓文視同挑釁,
: 違者依情節輕重得判處水桶一週以上。
: 禁止謾罵(推)文、抹黑(推)文、色情(推)文、人身攻擊(推)文,
: 違者刪文、劣退或水桶一個月以上。
: 於組務板酸辱他人但未達上條之情況,予以警告或水桶兩週以上。
: 為了維護看板板面秩序,申訴事件非當事人或板主請勿回文,
: 違者依情節輕重得予逕行刪文、劣退或判處水桶一週以上。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