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THSRshare版主捏造事實濫權水桶

作者: cka   2014-10-09 00:22:16
1.
你對板友的警告 視為非徵求轉讓文以及用商業公司的立場發文告知板友
因此是第四次違反板規7 PO非徵求轉讓文
"
但若有刻意針對我們公司而來的攻擊,並試圖破壞我們公司的信譽,
我們也會不惜採取法律途徑解決。
"
我大概是第25次講這句話了
這段話到底跟po徵求轉讓文 或是心得文有任何關係???
你如果有需要提醒板友 要由板主發公告,
就像手機板也由板主發公告禁止沒事酸三星或台灣之星的母公司頂新
2.ok
※ 引述《star1231 (只為家人)》之銘言:
: 真理是越辯越明
: 既然你說2014年6月的永久水桶判決
: 是根據我對板友的警告。
: 請問板規何時有這一條???
: 提醒板友發文考慮法律問題,叫做威脅,是否可以告知我甚麼樣叫警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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