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THSRshare版主捏造事實濫權水桶

作者: star1231 (只為家人)   2014-10-08 23:14:12
※ 引述《cka ()》之銘言:
: ※ 引述《star1231 (只為家人)》之銘言:
: : 這篇文章根本是你發的
: : 只是你在文中捏造事實汙衊我們
: 我捏造事實汙衊你?? 哪一句話????
這個等我們上法院再說了
: : 所以我在推文表示意見
: : 這樣就構成你對我的警告 ?????
: 我是警告你不准再發宣傳文章 因為那不是轉讓徵求文
: 如果要發團購文的話 我有寫信給你比照其他人收5元
: 你推文只表示你看到了上面我的警告
: 關於你推文的部分我沒有處罰你
我有發任何的宣傳文章嗎?????
: : 我有發過任何加價的團購文嗎 ??? 根本沒有 (你用自己想像的未來定罪別人?)
: 你看完我上面那篇轉的信 再來說你有沒有發過團購文?
: 你發的團購文我回信給你提醒你連到外站不適合
: 裡面有沒有收雜費 有沒有?
先生,5元跟20元的認定,是你主觀的判定有差
你板規有規定5元可以,20元不行嗎?????
你那篇回應告知 是外部連結不行
我後面應該都有配合你的規定。
你用新的規定,然後翻出舊的文章,說我違規嗎???
: : 我們【私信】爭辯雜費認定一事,雖然我不太滿意您的回覆
: : 但我也尊重您的意見,所以我並沒有發團購文。
: : 你不要在迴避我沒有發團購文的事實了
: 你沒有發團購文?? 你有沒有收雜費?
: 你有看到信?
: 還是你要說我不管啦 我忘了就表示沒有???
照你剛剛貼的文章,該發文很快就被您刪除
且那是因為去年板規根本沒有任何規定導致
後面我就沒有再發任何一篇團購文了
(由於版主已經把文章刪除,且我的確沒有利用THSRshare辦過任何一場團購)
所以我印象認定我從來沒有在THSRshare發過團購文,這是我認知上的錯誤
但不代表,你在2014年6月,針對我2013年10月的文章,
利用新規定還有自主心證判定永久水桶是合理的事情
: : 請提出證據!我根本沒有任何宣傳文,
: : 我應該是比你更加資深的ptt版友,我非常深知ptt的規定
: : 因此我才謹慎再三確認是否可以發文
: : 你因為跟我爭辯不高興,在板規尚不清楚的情況下,
: : 沒有明確違規證據就任意水桶會員,非常不當!
: : 光從你判定水桶的理由一再變更,就知道你的心證根本是你當小霸王的工具
: 你那時被警告的就是宣傳你的網站的三篇文章
: 推文就是證據, 既然不是板上所允許的文章 因此我直接刪除並警告,
: 當時都會在文章回收桶,你當時不叫我提證據,
: 隔了一年證據在文章回收桶都被清光了以後叫我提一年前的證據?
: 你覺得呢???
你這樣說你覺得合理嗎???
你判人家罪後,然後告知你把證據都刪光了??
你要水桶人家,不提證據,就可以水桶?????? (小組長要不要好好了解一下)
: 三篇也可以只第一篇警告另兩篇處罰,我是不是也用警告的勸你了
: 三篇都只列為警告了 有水桶你??
我從頭到尾,就不知道你到底那兒警告我違規了......
: 這樣算嚴格執法?? 這樣不叫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 再看底下的轉錄 我有沒有發信好好跟你說20太高?別人都收5元為何你要收20
: 我有沒有跟你說5元可以發 20不能發?
: 請問到最後是誰放話說 我不會再與你溝通???
: 到最後又有其他糾紛 才會變成連5元都不能收
: 但是這是其他團的糾紛 而且是2014年6月的事
: 離你2013年10月吵團購文已經隔半年
: 該不會在你眼中 這又變成我要對付你吧?????
: 還是我處理其他團的糾紛在你眼中 也算都沒在處理板務?????
: 1 2/12 star1231 □ [轉讓] 02/23 左營->台北 17:12 65折
: 2 3/05 star1231 □ [轉讓] 03/14 台北->台南 20:36 65折
: 3 m 4/22 star1231 □ [轉讓] 05/09 台北->左營 11:00前 75折
: 4 m 4/22 star1231 □ [轉讓] 05/09 左營->台北 11:00前 75折
: 5 m 4/22 star1231 □ [轉讓] 05/11 台北->左營 11:00前 75折
: ● 6 m 4/22 star1231 □ [轉讓] 05/11 左營->台北 11:00前 75折
: 7 m 5/05 star1231 □ [轉讓] 05/30 台北->左營 11:00前 75折
: 8 m 5/05 star1231 □ [轉讓] 05/30 左營->台北 11:00前 75折
: 9 m 5/05 star1231 □ [轉讓] 06/02 台北->左營 11:00前 75折
: 10 m 5/05 star1231 □ [轉讓] 06/02 左營->台北 11:00前 75折
: 你後來正常發轉讓文我有不讓你發? 我有水桶你???
: 你在把我講得多壞的時候
: 是否也都忘了你做過甚麼事?
: 還是只是因為你被水桶 所以板主就是壞死了壞死了壞死了??因為很壞所以要說三次
: 從下面的信也可以看出來 你的想法就是你想收20 我說別人可以收5為何你要收20
: 別人團購能收5元你不肯這樣難道是我的問題?
: 只是我很好奇..如果你發現你的指控有哪一條不是事實的時候,
: 你是否會道歉了?
: 讓我看一下你的氣度
你還是在東扯西扯,我指控你得很簡單
就是我根本不知道你永久水桶,是根據【當時】哪一條規定
別在palapala扯警告,扯威脅
警告,請列出你警告了我哪三次,是我違規做了哪三件事讓你警告三次,相關罰則如何
威脅會員,請你列出相關板規,怎樣算威脅會員,罰則如何
: : 警告板友發文要注意法律問題,試問違反哪一條板規?????
: : PTT仍然是一個社群網站,網站的言論若是有捏造妨礙別人名譽之事實
: : 一樣是違法的,而且是違反真正的法律,
: : 這不是你一兩句話就可以免責的,我們不想直接上法院
: : 所以提醒板友要注意別亂說話,我們並沒有威脅別人不能發文討論
: : 但討論內容要有所本,不是憑個人猜想跟推論就可以亂開槍打人,
: : 造成別人公司名譽的損害,是你要負責嗎?
: 對 但是你提醒板友到底跟本板宗旨 徵求轉讓高鐵票有何關係?????
: 所以三星/htc/apple也可以到手機板發文提醒板友不能亂說話?
: 不讓他們PO的話影響聲譽就是板主要負責??
: 你真的要提醒板友 你可以寄信給我由我幫你發公告
: 你作了嗎?
: 你到底根據哪一條板規可以提醒板友要注意別亂說話???
: 還是照你的邏輯如果有個人就是要發表高鐵便當好好吃,如果我刪文
: 高鐵便當因此沒賣完 我要負責嗎????板主不適任!!板主下台!!
你自己也會針對板友對你的指控回應發文,
那你怎不永久水桶自己.....
真的好笑到掉牙,嚴以律人,寬以待己。
: : 我就是針對你從新公告的內容 另外提出申訴
: : 從你自己的後續管理板務原則就可知道你根本沒能力管理這個板
: : 當初已經提醒你要實實在在把板規弄清楚
: : 您卻以板規清楚,反讓我可以找漏洞鑽為由來反駁
: : 似乎您認為只有你的心證,才是真正的板規
: : 非你族類,其心必異
: : 部分申訴的板友說得很好,你拿信用卡紅利營利就不是營利
: : 別人花費人工成本佛心賠錢搞團購就是營利
: : 真的要說,你預訂票轉讓,搶走原本別人可以定的票,換成信用卡紅利商品
: : (更是利用ptt圖利個人,利應該不只單指$$$,而是任何有價的東西)
: : 我們團購服務,並不影響原本的早鳥票數量,而且是先滿團才申請購票
: : 根本沒有你亂汙衊的黃牛問題,至於加價,歡迎你提告,
: : 我們有充分的證據可以證明自己是賠錢經營,
: : 同時我們會針對cka再THSRshare中,
: : 對於我們公司捏造的非實實妨礙名譽之行為,
: : 採與真正的法律行動。
: : 再次強調,我們並沒有威脅任何人不得發文描述我們公司的服務,
: : 也沒威脅不能說壞話,若我們真的有做錯,這是我們該承擔的
: : 但若我們沒有錯,也不容任何人捏造事實,利用網路妨礙我們公司的名譽
: 請舉證我哪裡沒能力
: 請舉證到底哪條板規沒有清楚
: 請舉證我捏造了哪一條事實
: 謝謝
1. 沒能力制定能服眾的板規
2. 沒能力解決板規不明確的事宜
3. 憑個人心證,一不高興就任意水桶板友,而且都是永久水桶等級的處罰
4. 夾帶太多個人情緒管理板務
5. 利用THSRshare,於高鐵搶定大量早鳥票,賺取紅利,也是營利行為
最後我想問一句,哪一條板規有表明,做了會永久水桶...
這就是你最無能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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