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THSRshare 板板主 cka 失職

作者: ra065311 (蕭雲)   2014-10-08 17:26:32
※ 引述《cka ()》之銘言:
: 1.關於這點
: 但我想看板規則的目的在於提醒使用者有這門檻
: 我同意你說的 現在的確為不一致
: 所以我也提出宣導期的想法
: 在宣導期內不會處罰,但會寄信提醒
: 宣導期也由兩周提高到等看板規定通過
: (但若看板規定早於兩周完成,則宣導期還是以2周(因為較長))
: 等等我會去改
◎這部份仍然是必要性問題。
: 2.文章10篇是一開板就有的規定 我這次沒有改變
: 每個行為後面的想法跟作法百百種
: 我不能說我當初的想法一定是100%對的, 但我想也沒有一個人說的是100%對的
: 目前我的想法 就是先不動這個
◎同上,系統更新中相關的部份已標紅字。
: 3.更動不是因為這兩個ID,而是因為我已經發現11組分身ID
: 這兩個ID只是證明了 如果要用分身活動真的有人會這樣作
: 我講了很多次我不是為了他們兩個改板規,
: 我也提出公告的時間說明了,詳見我上面文章
◎針對分身ID的部份,請問帳號部定案判決或使用者自承在哪裡?
是不是分身並非板主說是就是,使用者說不是就不是。
: 4.每個法律每個條文 都有漏洞可鑽,難道因為有漏洞可鑽 就不需要這條規範了嗎
: 我覺得不是這樣的,
: 每個規範都表示當下有這樣的情況
: 10篇只是最低限度避免
: 要直接開放我覺得是不妥的
◎並非有漏洞就不需規範,而是要修補漏洞。
但我所提的漏洞似乎都不在板主這個職位所能修補的範圍。
(嚴格說來要有不妥站方也不會拿掉這設定)
: 5.分身的認定的部分我會再多注意
: 謝謝
: 6.關於你的推文,我想應該沒有哪個板會因為你提意見了 我沒照你的意思走
: 就罷免板主的,
◎不,這得看使用者心態,還是會有的。
雖然說我不是這種人可能有人不會信,不過我在提出罷免前仍會進行一次評估。
並於規定七天後,就算有效支持票已達門檻,也會再做一次評估是否送小組。
倘若小組長延長連署時間,再次送連署時還是會做評估。
以上共有兩次必要評估及一次選擇評估。
: 這不叫一意孤行,我想開板快三年都是10篇 也沒有其他板友之前表示意見
: 我只是維持這不叫一意孤行
: 正如同我說的,之前的公告文章寫365天,10篇文章這限制
: 有多少板友有意見並推文的
◎之前因為系統上就有限制,規不規定都無妨,其他同上篇紅字部份。
: 這板規到底是要聽板上有在使用的人的想法,
: 還是要聽沒在使用板但是看了板規覺得有意見的人的想法?
: 即使他沒有使用過這個板?
◎就我的經驗,就算今天一個使用者從來沒有踏入這個板過,
他所提的意見只要和這個板有關,我就會聆聽、考量(一審)、決定、討論(二審)
、投票(三審),最後定案。
討論的部份是現行板主(群)和提案人之間建立討論機制,怎麼討論沒有限制,
我那時候是用MSN。
之後會先將討論結果放於看板,大概一個星期,然後辦理投票。
投票後不一定所有人都會投同意票,所以在一定比例上支持我才會將新規定上架。
以上供你參考。
: 至於管理時間 我想目前我管板的時間還算夠,也沒有拖很久都沒上站的情況
: 謝謝你
◎我上篇應無說到管理時間不足。
看板有複數板主除了是減少板主不在站上,違規文章無人處理的空窗。
更有分工合作及分擔板主業務、壓力的意義。
作者: XX7 (XX7)   2014-10-08 17:28:00
很專業 您以前應該花了不少心血在處理版務
作者: ra065311 (蕭雲)   2014-10-08 17:37:00
不敢當 不過那時前任版主辭職由我接任時是確實花了不少心思管版者時間則是固定八小時及機動四小時 一小時至少巡四次版面 寒暑假時間甚至開放手機簡訊即時聯絡網^重大違規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