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THSRshare 板板主 cka 失職

作者: cka   2014-10-08 16:59:08
1.關於這點
但我想看板規則的目的在於提醒使用者有這門檻
我同意你說的 現在的確為不一致
所以我也提出宣導期的想法
在宣導期內不會處罰,但會寄信提醒
宣導期也由兩周提高到等看板規定通過
(但若看板規定早於兩周完成,則宣導期還是以2周(因為較長))
等等我會去改
2.文章10篇是一開板就有的規定 我這次沒有改變
每個行為後面的想法跟作法百百種
我不能說我當初的想法一定是100%對的, 但我想也沒有一個人說的是100%對的
目前我的想法 就是先不動這個
3.更動上站次數不是因為這兩個ID,而是因為我已經發現11組分身ID
這兩個ID只是證明了 如果要用分身活動真的有人會這樣作
我講了很多次我不是為了他們兩個改板規,
我也提出公告的時間說明了,詳見我上面文章
4.每個法律每個條文 都有漏洞可鑽,難道因為有漏洞可鑽 就不需要這條規範了嗎
我覺得不是這樣的,
每個規範都表示當下有這樣的情況
10篇只是最低限度避免
要直接開放我覺得是不妥的
5.分身的認定的部分我會再多注意
謝謝
6.關於你的推文,我想應該沒有哪個板會因為你提意見了 我沒照你的意思走
就罷免板主的,
這不叫一意孤行,我想開板快三年都是10篇 也沒有其他板友之前表示意見
我只是維持
之前的公告文章寫365天,10篇文章這限制
有多少板友有意見並推文的 每天進進出出的板友 如果有意見推文或寄信給我
如果有足夠多正反面意見 我贊成投票
10篇並不是很高的門檻,只是最低程度避免
板規到底是要聽板上有在使用的人的想法,
還是要聽沒在使用板但是看了板規覺得有意見的人的想法?
還是你說你其實有用這個板但只是寄信沒發文,那我覺得你也可以跟我說
但是絕對不是板規要滿足全PTT上站的人的意見板規才可以
我跟板規對這個板的使用者負責
如果你覺得有哪個板規不合理 可以提出討論
如果你講了 我完全不回答你也不理你 說就是這樣啦
那你可以說我一意孤行
你講了以後 我也解釋了我當初的想法 跟現在的想法
你的說法沒有說服我不叫我一意孤行
而是還沒有達成共識
我不是不能改變想法,上面不也證明過了
但是要合理說服我啊
每個人都有權利對板規不合他的想法提意見
但是否我只要沒有符合每個人的想法就叫作一意孤行?
至於管理時間 我想目前我管板的時間還算夠,也沒有拖很久都沒上站的情況
謝謝你
※ 引述《ra065311 (蕭雲)》之銘言:
: ※ 引述《cka ()》之銘言:
: : 1.我昨天已經重新制定了 提高為365,現在為宣導期兩周
: : 宣導期不會處罰,
: : 2.10篇是一開板到現在就沒變過的,
: : 我並沒有更動,這樣是否有舉辦投票的意義?
: : 當初的思考過程我也在上面回答過了
: : 3.目前的確沒有作365天的相關處分,宣導期2周
: : 現在板規跟看板設定不一致的的情況 我相信兩周內應該會一致
: : 看板設定的申請我想應該不會超過兩周
: ◎板規的部份已看到更正。後續同下回覆。
: ◎
: 2013/02/03 定期更新
: 1. [看板] 經提案後於站長群組討論兩個月、BM公告兩週後,為了避免把大板的管理成本
: 轉嫁給小看板,本週起移除發文推文限制中的「有效文章」一項 (但個人數據
: 裡的文章數照常更新,各項活動如板主資格條件等所有人工審閱的項目都不受
: 影響照舊,只有系統自動限制的部份才修改)。 各板主管理看板請善用水桶及
: 登入次數限制。
: ◎我建議你話不要說的太滿。
: 申請案到小組長,小組長必須審核看板是否有必要做此變更。
: 小組長審核通過後,送上群組須等候群組長設定。
: 這一來一往都需要時間,說實在,可能數天也可能到一個月甚至半年。
: 順便提一下,我看過最久的是一年,板主都換人當了才設定完。
: 當時的申請文我是找不到了,但有興趣知道是哪位組長的話可以看Announce板
: 第328篇。
: → cka: 1.提高365是因為出現兩個ID證明了萬一要註冊新文章有多容易 10/08 14:00
: ◎如果你變更看板發推文限制中的登入次數僅僅是因為兩個ID。
: 我可以跟你說,很牽強。
: 如果是說數十個甚至數百個還說的通,兩個?而且有違規行為了嗎?
: 倘若真有違規也只有兩個,要處理並非難事。
: → cka: 2.文章10篇真的不是很嚴格的規定,我原本的用意也講了 10/08 14:00
: → cka: 是希望這個ID是一個活的ID 跟人有互動的ID 不是專門用來交易 10/08 14:01
: → cka: 我的思考過程都有講了啊 10/08 14:03
: → cka: 還是你覺得要照你的想法走才叫與時並進 10/08 14:03
: 確實不是很嚴格的規定,但也有洞可鑽。
: 其一就是部分發文方式不會計算文章數,其二則是洗文章。
: 那麼這樣的限制有意義嗎?
: 有些手機APP不算發文數,就算他真有發文和人互動,文章數也是零。
: 再者,並不是有發文章才叫互動,一對多的推文、進聊天室,一對一的水球
: 、信件、一對一交談,這都是與其他使用者互動的方式。
: 再說板主好像沒權利去管一個使用者辦帳號的用途,只要他沒有不當使用。
: ◎另外仍要強調「板主自行認定分身有一定風險,故請先向小組申請查詢,
: 經小組函送帳號部判定為同一人所持有帳號再行處分。」
: 然後這不包含被查詢兩帳號都自行承認的部份。
: 文章的最後。
: 在提出檢舉案前,我會對所有檢舉的項目進行審查,確定真有此事才會提出。
: 但這次,我出現了疏失。
: 檢舉事由4.板主並無公告禁止自刪文章。
: 這部份我只去查看板上現存板規、精華區板規收錄,
: 卻疏忽了文摘也可能會存放板規。
: 在#1KCtulFY (THSRshare)這篇文出來的時候,為了建議我翻了文摘,
: 赫然發現禁止自刪文章是確實有規定的。
: 針對此點未細察而檢舉的疏失,在此向板主cka,以及閱讀我檢舉文
: 遭我誤導的使用者公開致歉。
: 很抱歉因我疏失造成你們的困擾。
作者: XX7 (XX7)   2014-10-08 17:20:00
文章10篇是一開版就有的規定 是以前可以在看板設定限制發文數現在看板設定已經沒辦法設定發文數 您就該考慮是否拿掉這項規定 以符合版規與看板設定相符 不是推給以前怎樣怎樣或者理由用 一開版就有 我不更動
作者: cka   2014-10-08 18:18:00
我明明講很多次開板的想法我說開板就有不是一個想法 而是陳述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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