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THSRshare版主捏造事實濫權水桶

作者: cka   2014-10-08 15:14:52
※ 引述《star1231 (只為家人)》之銘言:
: ※ 引述《cka ()》之銘言:
: : 1.你2013 10月有發宣傳你網站的文章 還3篇
: : 我在2013年提出警告 還放在置底
: : 你那時不講 等那時的文章都刪除了
: : 你現在2014年10月才來說你從未發過宣傳文章?
: : 我在你之前被判終身水桶之前也有講過你之前有被累積三篇警告
: : 還放在置底,請問你發文前是否有看過置底公告?
: : 你被累積的那篇置底公告從2013/10月放到2014/6月還7月 整整8~9個月
: : 我之前有把公告轉錄過來在
: : 本板的第2000篇文章
: : http://www.ptt.cc/bbs/L_LifeInfo/M.1402823895.A.3C7.html
: : 你在底下推文明確表示你知道你被我警告
: 這篇文章根本是你發的
: 只是你在文中捏造事實汙衊我們
我捏造事實汙衊你?? 哪一句話????
: 所以我在推文表示意見
: 這樣就構成你對我的警告 ?????
我是警告你不准再發宣傳文章 因為那不是轉讓徵求文
如果要發團購文的話 我有寫信給你比照其他人收5元
你推文只表示你看到了上面我的警告
關於你推文的部分我沒有處罰你
: : 你現在來說你沒有發過? 你確定?
: : 你現在來說我沒警告過你 你確定?
: : 我講過很多次 你在板上發轉讓文徵求文是可以的, 但是不可以加價
: : 板規也清楚說明團購文可以但不可以加價 ,這樣叫我沒定清楚板規??
: 我有發過任何加價的團購文嗎 ??? 根本沒有 (你用自己想像的未來定罪別人?)
你看完我上面那篇轉的信 再來說你有沒有發過團購文?
你發的團購文我回信給你提醒你連到外站不適合
裡面有沒有收雜費 有沒有?
: : 你在板上發過的轉讓文還在,你正常發轉讓文我難道有說不行?
: : 你一直說要把板規講得更清楚 我在底下是否也回覆得很清楚
: : 團購文禁止加價 你轉的那2篇文章是否有寫完全沒有雜費?
: : 你當初寫信說 因為你請工讀生甚麼的 要收雜費 我跟你說不行
: : 我有沒有說如果你覺得有其他人也違反板規 歡迎你向我檢舉??
: 我們【私信】爭辯雜費認定一事,雖然我不太滿意您的回覆
: 但我也尊重您的意見,所以我並沒有發團購文。
: 你不要在迴避我沒有發團購文的事實了
你沒有發團購文?? 你有沒有收雜費?
你有看到信?
還是你要說我不管啦 我忘了就表示沒有???
: : 我之前就講過 板規定在那邊 不是為了懲罰每一個人,
: : 而是為了有問題的時候有標準可以遵循
: : 對大部分的違規我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 : 有寫信來解釋我都可以減輕上面不也都有例子?
: : 但是要是累犯或是情節重大,那就是照板規走
: : 包括你的宣傳文 發了3次 前一兩次我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 : 到第三次我也才警告你不要發了
: : 還是在你眼中 只要有任何一篇違規沒被我抓就是板主不適任
: : 我服務的板眾不是只有你一個
: : 目前有交易糾紛我幫忙處理也占了一部分,
: : 還是你沒看到就表示不適任?
: 請提出證據!我根本沒有任何宣傳文,
: 我應該是比你更加資深的ptt版友,我非常深知ptt的規定
: 因此我才謹慎再三確認是否可以發文
: 你因為跟我爭辯不高興,在板規尚不清楚的情況下,
: 沒有明確違規證據就任意水桶會員,非常不當!
: 光從你判定水桶的理由一再變更,就知道你的心證根本是你當小霸王的工具
你那時被警告的就是宣傳你的網站的三篇文章
推文就是證據, 既然不是板上所允許的文章 因此我直接刪除並警告,
當時都會在文章回收桶,你當時不叫我提證據,
隔了一年證據在文章回收桶都被清光了以後叫我提一年前的證據?
你覺得呢???
三篇也可以只第一篇警告另兩篇處罰,我是不是也用警告的勸你了
三篇都只列為警告了 有水桶你??
這樣算嚴格執法?? 這樣不叫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再看底下的轉錄 我有沒有發信好好跟你說20太高?別人都收5元為何你要收20
我有沒有跟你說5元可以發 20不能發?
請問到最後是誰放話說 我不會再與你溝通???
到最後又有其他糾紛 才會變成連5元都不能收
但是這是其他團的糾紛 而且是2014年6月的事
離你2013年10月吵團購文已經隔半年
該不會在你眼中 這又變成我要對付你吧?????
還是我處理其他團的糾紛在你眼中 也算都沒在處理板務?????
1 2/12 star1231 □ [轉讓] 02/23 左營->台北 17:12 65折
2 3/05 star1231 □ [轉讓] 03/14 台北->台南 20:36 65折
3 m 4/22 star1231 □ [轉讓] 05/09 台北->左營 11:00前 75折
4 m 4/22 star1231 □ [轉讓] 05/09 左營->台北 11:00前 75折
5 m 4/22 star1231 □ [轉讓] 05/11 台北->左營 11:00前 75折
● 6 m 4/22 star1231 □ [轉讓] 05/11 左營->台北 11:00前 75折
7 m 5/05 star1231 □ [轉讓] 05/30 台北->左營 11:00前 75折
8 m 5/05 star1231 □ [轉讓] 05/30 左營->台北 11:00前 75折
9 m 5/05 star1231 □ [轉讓] 06/02 台北->左營 11:00前 75折
10 m 5/05 star1231 □ [轉讓] 06/02 左營->台北 11:00前 75折
你後來正常發轉讓文我有不讓你發? 我有水桶你???
你在把我講得多壞的時候
是否也都忘了你做過甚麼事?
還是只是因為你被水桶 所以板主就是壞死了壞死了壞死了??因為很壞所以要說三次
從下面的信也可以看出來 你的想法就是你想收20 我說別人可以收5為何你要收20
別人團購能收5元你不肯這樣難道是我的問題?
只是我很好奇..如果你發現你的指控有哪一條不是事實的時候,
你是否會道歉了?
讓我看一下你的氣度
: : 開板也快三年了 只要有遇到加價的以及交易沒退款的我都有一一去追
: : 難道我也要一一寄信到你信箱跟你報告?
: : 不然你沒看到我在做事就叫作板主不適任?
: : 開板來文章數跟板眾都在變多,不正是因為板上交易至少讓人可以信任?
: : 2.在相關的文章我都有講 有黑名單跟心得
: : 這是跟高鐵有關的可以發 但不可以刻意攻擊,要根據事實
: : 3.我明明在6/20就講過
: : http://www.ptt.cc/bbs/L_LifeInfo/M.1403203338.A.30A.html
: : 你被終身水桶的原因 不是因為你回覆心得文
: : 也不是你發表心得文,也不是你開公司
: : 我回答了幾次了
: : 你違規的是你回應板友的文章 底下的警告板友的部分
: : 上面的回覆1~4沒有違規 跟轉讓有關
: : 但警告板友的部分 到底跟徵求文 轉讓文有甚麼關係?難道這算心得?
: 警告板友發文要注意法律問題,試問違反哪一條板規?????
: : "
: : 但若有刻意針對我們公司而來的攻擊,並試圖破壞我們公司的信譽,
: : 我們也會不惜採取法律途徑解決。
: : "
: : 這段聲明到底跟本板的板旨 "轉讓徵求高鐵票" 有甚麼關係?
: : 這段文章不正好證明了你使用商業公司的角度在板上發文警告板友
: : 難道apple, htc,三星這些公司在手機板被罵 有上來警告板友?
: : 前面的警告加上這次視為累犯
: : 為什麼我跟你講話明明回答過的問題你要一直重覆問?
: PTT仍然是一個社群網站,網站的言論若是有捏造妨礙別人名譽之事實
: 一樣是違法的,而且是違反真正的法律,
: 這不是你一兩句話就可以免責的,我們不想直接上法院
: 所以提醒板友要注意別亂說話,我們並沒有威脅別人不能發文討論
: 但討論內容要有所本,不是憑個人猜想跟推論就可以亂開槍打人,
: 造成別人公司名譽的損害,是你要負責嗎?
對 但是你提醒板友到底跟本板宗旨 徵求轉讓高鐵票有何關係?????
所以三星/htc/apple也可以到手機板發文提醒板友不能亂說話?
不讓他們PO的話影響聲譽就是板主要負責??
你真的要提醒板友 你可以寄信給我由我幫你發公告
你作了嗎?
你到底根據哪一條板規可以提醒板友要注意別亂說話???
還是照你的邏輯如果有個人就是要發表高鐵便當好好吃,如果我刪文
高鐵便當因此沒賣完 我要負責嗎????板主不適任!!板主下台!!
: : 4.你這次提出的文章 上次判決都提出過了 沒有新證據
: : 重新公告我也是根據小組長的判決要重新公告你為何被水桶
: : 沒有新證據的話 目前的證據上次判決都判過了我也都解釋過了
: : 你想知道我的回答的話 這個板往上翻都有我的回答
: : 如果小組長認為我有需要重新回答 我可以再回答一次
: 我就是針對你從新公告的內容 另外提出申訴
: 從你自己的後續管理板務原則就可知道你根本沒能力管理這個板
: 當初已經提醒你要實實在在把板規弄清楚
: 您卻以板規清楚,反讓我可以找漏洞鑽為由來反駁
: 似乎您認為只有你的心證,才是真正的板規
: 非你族類,其心必異
: 部分申訴的板友說得很好,你拿信用卡紅利營利就不是營利
: 別人花費人工成本佛心賠錢搞團購就是營利
: 真的要說,你預訂票轉讓,搶走原本別人可以定的票,換成信用卡紅利商品
: (更是利用ptt圖利個人,利應該不只單指$$$,而是任何有價的東西)
: 我們團購服務,並不影響原本的早鳥票數量,而且是先滿團才申請購票
: 根本沒有你亂汙衊的黃牛問題,至於加價,歡迎你提告,
: 我們有充分的證據可以證明自己是賠錢經營,
: 同時我們會針對cka再THSRshare中,
: 對於我們公司捏造的非實實妨礙名譽之行為,
: 採與真正的法律行動。
: 再次強調,我們並沒有威脅任何人不得發文描述我們公司的服務,
: 也沒威脅不能說壞話,若我們真的有做錯,這是我們該承擔的
: 但若我們沒有錯,也不容任何人捏造事實,利用網路妨礙我們公司的名譽
請舉證我哪裡沒能力
請舉證到底哪條板規沒有清楚
請舉證我捏造了哪一條事實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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