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THSRshare版主捏造事實濫權水桶

作者: star1231 (只為家人)   2014-10-08 23:58:13
※ 引述《cka ()》之銘言:
: ※ 引述《star1231 (只為家人)》之銘言:
: : 這個等我們上法院再說了
: 歡迎
: 我也會針對你屢次對我的人身攻擊提出該有的告訴
: : 我有發任何的宣傳文章嗎?????
: 有 你當初被警告3篇不講,一段時間內文章回收桶都在
: 現在過一年了文章回收桶沒了才講
: 但是我推文提出的警告就是證據
: 我推文警告你不要再發宣傳文
: 你是否有表達任何你沒有發宣傳文的意思?
: 有嗎?
: 隔一年文章不在才來問我"你有發任何宣傳文章嗎"的意思是???
: 你發過的團購文你不也忘記了???
: : 先生,5元跟20元的認定,是你主觀的判定有差
: : 你板規有規定5元可以,20元不行嗎?????
: : 你那篇回應告知 是外部連結不行
: : 我後面應該都有配合你的規定。
: : 你用新的規定,然後翻出舊的文章,說我違規嗎???
: 板規第一條有沒有加價的話水桶一年?
: 加價的意思就是 非票面價 也就是加一塊錢就不是票面價了,
: 有沒有寫?
: 我回信跟你說5塊錢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不代表我同意 也不代表我叫你這樣做
: 我是說收5塊錢的話我可以體諒你跑來跑去的辛苦不用板規處分
: 我從頭到尾到底有沒有說你的團購文本身違規而警告或水桶你?
: 我有沒有回信跟你說20不可以 但五元我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 我水桶說明裡說的那三篇警告 一直都是你在板上的宣傳文
: 而不是針對你的團購文
: : 照你剛剛貼的文章,該發文很快就被您刪除
: : 且那是因為去年板規根本沒有任何規定導致
: : 後面我就沒有再發任何一篇團購文了
: : (由於版主已經把文章刪除,且我的確沒有利用THSRshare辦過任何一場團購)
: : 所以我印象認定我從來沒有在THSRshare發過團購文,這是我認知上的錯誤
: : 但不代表,你在2014年6月,針對我2013年10月的文章,
: : 利用新規定還有自主心證判定永久水桶是合理的事情
: 你搞錯了,我2014 6月判的不是你2013的違規
: 而是你2014 6月針對板友提出警告的違規
: 2013 10月的警告是為了提出證明你之前有被警告過不可以發非徵求轉讓文以及商業文章
: : 你這樣說你覺得合理嗎???
: : 你判人家罪後,然後告知你把證據都刪光了??
: : 你要水桶人家,不提證據,就可以水桶?????? (小組長要不要好好了解一下)
: 你那三篇被警告的文章沒有水桶啊
: 沒有水桶的話 我到底有何義務要終身幫你保留你的宣傳文??
: 你被水桶那篇2014/6月的文章在板上跟這個申訴板都有啊
: 證據不是一直都在?
: : 我從頭到尾,就不知道你到底那兒警告我違規了......
: 從頭到尾 我就跟你說 不能PO非轉讓徵求文 不能PO商業宣傳文章
: 你到底哪裡不知道??
: 你PO正常徵求轉讓文的時候我有不准嗎????
: : 你還是在東扯西扯,我指控你得很簡單
: : 就是我根本不知道你永久水桶,是根據【當時】哪一條規定
: : 別在palapala扯警告,扯威脅
: : 警告,請列出你警告了我哪三次,是我違規做了哪三件事讓你警告三次,相關罰則如何
: : 威脅會員,請你列出相關板規,怎樣算威脅會員,罰則如何
: 1.警告的三次都是一樣,都是你在2013/10月PO宣傳你網站的文章
: 違反的是板規七,你PO非徵求轉讓文,以及宣傳你公司的商業文章
: 證據我剛提過了
: 2.
: "
: 但若有刻意針對我們公司而來的攻擊,並試圖破壞我們公司的信譽,
: 我們也會不惜採取法律途徑解決。
: "
: 這段文字跟轉讓徵求文無關,本板沒有接受他發公告警告別人的功能
: 因為是第四次PO非徵求轉讓文了,違反板規7算是累犯
: 再加上是以商業公司立場警告板友也違反了ptt禁止商業行為的規範
: 因此判決永久水桶(此人的其他id亦同)
: : 你自己也會針對板友對你的指控回應發文,
: : 那你怎不永久水桶自己.....
: : 真的好笑到掉牙,嚴以律人,寬以待己。
: 你的問題不是你回文 你可以回心得 只要沒有人身攻擊 說明事實 是可以的
: 而是你回文裡面有警告板友
: : 1. 沒能力制定能服眾的板規
: 請說明服眾指的是誰服誰不服? 你不服代表板上每個人都不服?
: : 2. 沒能力解決板規不明確的事宜
: 請問板規到底哪一條不明確
: 又要怎樣改才叫明確
: : 3. 憑個人心證,一不高興就任意水桶板友,而且都是永久水桶等級的處罰
: 1.任意水桶板友 請舉證我如何任意水桶板友 我水桶哪一位板友沒有舉出板規?
: 2.請舉證都是永久水桶指的是哪幾位,板上目前只有你一位被永久水桶
: 請問只有你一位如何叫做都?
: : 4. 夾帶太多個人情緒管理板務
: 請問我夾帶了情緒在哪?
: : 5. 利用THSRshare,於高鐵搶定大量早鳥票,賺取紅利,也是營利行為
: : 最後我想問一句,哪一條板規有表明,做了會永久水桶...
: : 這就是你最無能的地方...
: 1.我原價轉讓 我講過了 如果今天高鐵說不能原價轉讓我不會做
: 如果原價轉讓有犯法 歡迎你檢舉我
: 2.因為你試圖用商業公司的立場警告板友跟我且po非徵求轉讓文
: 站在保護板友的立場,我認為你已不適合在本板發文
: ptt也明文禁止商業行為
: 再加上是累犯 因此我認為不歡迎你在板上繼續發文
: 3.無能視為人身攻擊 公然侮辱
抱歉,無能是針對您要我列舉您無能力管理板務的地方!
非指您其他器官有任何問題XD
你要我列出你無能力的地方
,我照你所願列出了
就變人身攻擊了 .XD
總之我們上法院見吧
我會針對您在THSRshare中未經求證及對我們服務提出的妨礙名譽部分
正式提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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