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THSRshare版主捏造事實濫權水桶

作者: star1231 (只為家人)   2014-10-09 01:28:17
※ 引述《cka ()》之銘言:
: ※ 引述《star1231 (只為家人)》之銘言:
: : 1.四次到底是哪四次
: : 該不會你都把我的【回覆文章】當成我PO非徵求轉讓文吧
: : 而且你還更誇張的把我回覆你亂說我們利用PTT的文章,當成宣傳文???
: : (若真是如此,真正在THSRshare板,宣傳我們的其實是cka你發的文)
: : 其中一篇是你cka對於我們服務的攻擊文章,
: : 對我們服務名稱也都是你自己提及
: : 還有一篇是回應板友的指控
: : 所以THSRshare板只許你指控別人,不許別人回覆說明?
: 你回覆文章心得文的部分沒有違規 違規的是這一段
: "
: 但若有刻意針對我們公司而來的攻擊,並試圖破壞我們公司的信譽,
: 我們也會不惜採取法律途徑解決。
: "
: 請問這篇哪裡符合板規要求的徵求文轉讓文?
: 還是你覺得這句話算心得?
: 那三篇警告你就趁現在沒留底了趁機說我亂說啊
: 但事實存在
: 1.你的確被我警告過PO你網站的宣傳文章
: 2.你在底下推文表示你看過我的警告 當時並沒意見
: 你可以說明 但是不能有提醒板友你會使用法律途徑這段話
那請問你回覆相關討論串,哪裡符合板規徵求轉讓文 ??
根本就是你的執行標準因人而異,特別是對你自己比較寬鬆,
你可以利用THSRshare替自己辯白,卻禁止其他人反駁他人不實的指控!
結論就是你因為這兩句話
: 但若有刻意針對我們公司而來的攻擊,並試圖破壞我們公司的信譽,
: 我們也會不惜採取法律途徑解決。
主觀認定這是一篇非徵求轉讓文,
(我真搞不懂你的標準,你攻擊別人可以,別人反駁不行)
然後再努力找出之前,可能跟徵求轉讓文扯上邊的所有【回覆文章】
湊成四篇,達到你可以水桶的目的,同時又在沒有罰則的板規下
,應是給了我永久水桶,這合理嗎???
如果你拿威脅其他板友這點來發揮
找出PTT上有不能說會採取法律途徑這句話的規定,
我覺得我還稍稍可以原諒你的霸道,
但事實上,就是沒有這種規定,所以你才變相找其他理由來水桶我
這更可證明cka管理THSRshare板務並無依循板規處理,
請小組長查明相關事證。
若小組長仍認同以下四點,並再次做出裁決,
本人將接受此判定,再尋求PTT站務申訴救濟。
1. 回覆文章 算違規發文 (板主自己也如此)
2. 回覆文章中,提醒其他網友不可刻意捏造事實攻擊他人公司,就算違規
3. 未有明確罰則的板規,板主可自由心證實施永久水桶
4. 版主cka先水桶,再去找規定來自圓其說。
: : 2.另外四次違反板規7的罰則是永久水桶??
: : (您有任何一篇警告明指我違反板規7達四次?)
: : 應該只有最後一次直接水桶吧
: 我置底了2013/10~2014/6月說明你被警告3次
: 你也在該文推文,證明你有看到你已被警告3次
: 正常人要花多久才能認知到自己已經被警告三次
: 既然你已經PO了3篇非宣傳轉讓文被警告
: 你第四次PO非宣傳轉讓文之前有沒有跟板主討論一下
: 板友PO心得之前有問我 我說只要符合事實沒有刻意攻擊你可以PO
: 所以他也提出相關對話當證據
: 請問你回覆文章之前有問我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