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THSRshare版主捏造事實濫權水桶

作者: star1231 (只為家人)   2014-10-09 00:48:00
※ 引述《cka ()》之銘言:
: 1.
: 你對板友的警告 視為非徵求轉讓文以及用商業公司的立場發文告知板友
: 因此是第四次違反板規7 PO非徵求轉讓文
: "
: 但若有刻意針對我們公司而來的攻擊,並試圖破壞我們公司的信譽,
: 我們也會不惜採取法律途徑解決。
: "
: 我大概是第25次講這句話了
: 這段話到底跟po徵求轉讓文 或是心得文有任何關係???
: 你如果有需要提醒板友 要由板主發公告,
: 就像手機板也由板主發公告禁止沒事酸三星或台灣之星的母公司頂新
1.四次到底是哪四次
該不會你都把我的【回覆文章】當成我PO非徵求轉讓文吧
而且你還更誇張的把我回覆你亂說我們利用PTT的文章,當成宣傳文???
(若真是如此,真正在THSRshare板,宣傳我們的其實是cka你發的文)
其中一篇是你cka對於我們服務的攻擊文章,
對我們服務名稱也都是你自己提及
還有一篇是回應板友的指控
所以THSRshare板只許你指控別人,不許別人回覆說明?
2.另外四次違反板規7的罰則是永久水桶??
(您有任何一篇警告明指我違反板規7達四次?)
應該只有最後一次直接水桶吧
: 2.ok
: ※ 引述《star1231 (只為家人)》之銘言:
: : 真理是越辯越明
: : 既然你說2014年6月的永久水桶判決
: : 是根據我對板友的警告。
: : 請問板規何時有這一條???
: : 提醒板友發文考慮法律問題,叫做威脅,是否可以告知我甚麼樣叫警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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