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被水桶借ID發文 要怎麼檢舉?(ID_Multi回文cka之內容)

作者: lin2849 (小米蟲)   2015-09-10 16:13:58
看到了這篇偉大板主大人的回應!果真是板主是神不可動搖的一件事!你自己再次說明別
人的行為在你眼中還是違反板規!這不就是我如何舉證那又如何!我板主就是認定你有罪
!我已等待那麼多天還是要等待檢驗!可是這篇文章實在令人看了心寒!你的裁判兼球員
精神另人懷疑公平性!不查而判令人質疑你的用心【板主說板主一樣七天一篇?對於球員
兼裁判的你,在你眼中沒有當然就是沒有阿!反正你眼中可以認定超多你認定的事情!這
已經接近神到狀態囉!只能說超強的】!像這樣的話語另人發現若這事我是清白!是否還
會被誣賴另一件事呢?就你的回應在你眼中要如何就如何不是嗎?都完全不用第三人判定
哦!
ps未經查明等待中【被關水桶第八天】
※ 引述《cka ()》之銘言:
: 你PO了再多篇 你的行為在我的眼中還是違反板規啊,
: 又不會因為你PO很多篇你做的事就變成沒有違反
: 板主在板上一樣是七天一篇
: 對於其他使用者沒有特權 規定一樣啊
: 而一般使用者照板規走 7天po一篇 也不會違反板規
: 而你,被我發現同ip幾個id po文,再用另一個id改文重po
: 再到被我發現又有另一個id line id相同
: 一次比一次更讓我驚訝
: 到底要我面對甚麼?
: 應該是你面對吧?
: 你在推文說過 不同人有可共用一組LINE ID聯絡事情
: 又說你請他幫你聯絡 又是誰幫誰聯絡? LIN開頭這個LINE ID到底誰是真正使用者
: 那請問你到底是共用同一個LINE ID還是他幫你聯絡?
: 都用同一支手機連這個LINE嗎?還是各自用不同方式使用這個LINE?
: 你也可以一起跟小組長跟站長解釋
: 你的解釋不能說服我,就只能看看你的解釋是否能說服小組長跟板務
: 一般人看完證據應該不難看出來你做過的這些事
: 7天1篇是小組長規定並要求嚴格執行
: 板主一樣要遵守,並且遵照小組長要求嚴格執行這條板規
: 跟利益衝突到底有何關係?難道我有不讓其他所有人po轉讓?
: 你口口聲聲說影響使用者的權利 到底影響到哪個使用者的權利?
: 你如果說影響你的權利 那是你的行為違反板規才導致你被水桶,是你的行為影響你的權

: 轉讓的人那麼多 這麼多人可以只用一個id 7天po一篇
: 但你就是跟其他人做的事不一樣
: 是你要做這些事 然後被抓到 ,
: 你做的事我的認定就是違反板規18,
: 反正現在就是等板務認定以及小組長的審查.
: 你的行為基本上都有留證據了,你就算修文 其實站方還是看得到你改過的紀錄
: 現在就等板務跟小組長做進一步判定
: 你一直講一直翻文 還是要等站長跟小組長認定
: 我不覺得你這樣做會改成不用站長跟小組長認定
: 你可以對我的認定不服 那程序就是往上報
: 所以結論還是一樣的,等站長跟小組長檢視完相關證據來認定你的行為
: ※ 引述《Amphetame (A-GHOST)》之銘言:
: : cka,我PO了好幾篇
: : 只挑回得出話的回嗎?
: : 站不住腳才會這樣選擇性回覆
: : 站長的回覆有講
: : ========================================================
: : 使用者文章內文資料一樣也不一定是同個人(亦有可能是代PO)
: : 這個請板務自行判定或詢問小組長,此部分屬板務範圍。
: : ========================================================
: : 板務自行判定 也就是由板主自行認定,或是詢問小組長 我也問了也請小組長送多重I
D?
: : 所以就是Line ID相同有兩種情況 1同一個人 2.不同人但代po,
: : 這兩種情況都違反板規的 我也兩種都列了
: : ^^^^^^^^^^^^^^^^^^^^^^
: : 邏輯不好真悲哀.. (以下兩點cka自己在前面文章講的)
: : ==========================================================================
=
: : 1.如果是同一個人 就是分身發文 違反板規14跟18算出的43個月
: : 2.如果是不同人但使用同一個LINE id 就是借用帳號發文 ,違反站規 禁止借用帳號
: : (不管是A幫L發文 或是L幫A發文都是借用ID,而且借用帳號也算分身發文)
: : ==========================================================================
==
: : 如果是1. 在20150705板務站長公告後:
: : 「多重帳號」為名之懲處,不分層級,一律必須
: : 以帳號部認定為準,板務部門各層級不再於未經帳號部認定前
: : 以「多重帳號」名義對使用者進行任何處分。
: : 多重帳號已經不屬於你cka的事,請交由帳號部認定,以確認是否執行懲處
: : 而不是你先進行懲處,再來交由帳號部認定
: : (縱使板主沒有違反站規但此行為已經公告不被允許)
: : 若你因為不會被罰,採先下手為強,手段未免也太過卑劣
: : 先經帳務部認定多重障帳號後,既符合站長公告之認定程序
: : 若順利能執行43個月的水桶懲處,更加顯得你行事光明磊落不是?
: : 試問:若你對自己的認定如此果斷有信心,你在怕甚麼?!
: : 43個月的懲處遲早而已,不是嗎?
: : 明知尚未最終判定是否為“多重帳號”,卻採取懲處在先的行徑
: : 還可以持續大言不慚,厚顏無恥之程度令人佩服
: : 不過,勸你練好邏輯,以理相辯會比練厚臉皮要能讓人信服
: : 如果是2. 那牽扯到的是站規,更不是你cka管轄範圍。
: : 加上板規沒有相關2.的明確文字敘述,可見完全是由cka自由興證
: : 另外別再提代Po等於分身這件事,因為不是你說了算 (該由帳號部認定)
: : 在7/5站長公告後,分身相關的認定其實也沒有你講話的餘地
: : 也就是說你關於2.能用哪條板規做43個月的懲處,其實無相關事證
: : 再說你也沒對違反站規的人進行懲處的權力
: : 所能想到的解釋便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 : 所以既然沒憑沒據,你亦不是相關裁量者
: : 如果真的是2.不是1.,你完全無法解釋43個月懲罰從何而來
: : 進一步如果帳號部證實1.2.皆不是呢?!!
: : 我等相關人士平白無故被誣賴陷害的事實,你cka如何負責?
: : 若無法提出相關負責任之承諾,將彰顯THSRshare板主cka是有權無責
: : 若THSRshare此類包含些許利益成分在內的討論板,去無限放大板主之權力
: : 等於縱容當權者於其中進行圖謀己利,去除異己之行為
: : 不僅沒做好管理者該利益規避之義務,更間接包闢板主在板上任何利己之可能性
: : 當面對更龐大利益時,如何確保板主不會自肥
: : 也就是說當利益規避做不徹底時,板主其實已經喪失客觀公正之條件
: : 如同球員兼裁判,公正性與公平性難免已落人口舌
: : 當思,當板友使用THSRshare時,誰能真正來維護使用者權益
: : 所以還有甚麼疑問嗎???
: : 更何況後面那種借用帳號代po還要砍帳號
: : 接下來 就等著看站務認定 (這個結論我也講過 但站長又講一次)
: : 我敢講就敢負責
: : 一句話
: : 帳號板結果出來,認定我確實犯行,我一概承擔,不再跟你廢話
: : 如果證明我是清白
: : 對於被栽贓抹黑的部分,平白無故的懲處
: : 請cka公開道歉
: : 對自己的言行負起責任
: : 我造將保留精神上損失以及名譽上損失的相關法律追訴權
: : 提醒你,拍拍屁股走人,可不是好的選項
: : 出來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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