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2

作者: fansboy (粉絲男孩)   2014-01-24 12:58:44
※ [本文轉錄自 fansboy 信箱]
作者: Attui (來打場LOL吧~)
標題: Re: 我被人身攻擊,版主請你明察
時間: Fri Jan 24 10:45:20 2014
你自己跟他溝通一下吧
我還要上班 除非你付薪水給我
不然你們的恩怨自己處理 或是報警吧 =.=
※ 引述《fansboy (粉絲男孩)》之銘言:
: → backers:教授是另一個次元的生物, 當然不可和人類相提並論!!
: 板主,你去查你就會發現這已經是人身攻擊
: 這位板友只會說我是教授
: 因此這是針對人的人身攻擊
: 是侮辱
※ [本文轉錄自 fansboy 信箱]
作者: Attui (來打場LOL吧~)
標題: Re: 為什麼不是對方的問題
時間: Fri Jan 24 11:55:22 2014
1.你去報警 看警察怎麼解讀
2.你們的私人恩怨干我屁事啊 我又不是警察或法官 要我判決你給我錢啊
3.而且我的確認為你在誤導人 不然我回文回假的喔? 難道你覺得我回文是在贊同你嗎?
※ 引述《fansboy (粉絲男孩)》之銘言:
: 那我針對文章罵人說你是不同次元生物就是合乎板龜嚕?
: 為什麼這樣還不是?
: 我不能理解
作者 Attui (來打場LOL吧~)
標題 Re: 為什麼不是對方的問題
時間 Fri Jan 24 11:56:40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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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建議你不用來版上了
你除了結怨外沒獲得什麼 不要浪費時間 好好上班吧
※ 引述《fansboy (粉絲男孩)》之銘言:
: 那我針對文章罵人說你是不同次元生物就是合乎板龜嚕?
: 為什麼這樣還不是?
: 我不能理解
作者 Attui (來打場LOL吧~)
標題 Re: 為什麼不是對方的問題
時間 Fri Jan 24 12:22:44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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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愛怎麼解讀你家的事
不過你要這樣解讀 我就這樣對你 你最好別再來
你會跟人吵或惹人厭 完全是自己活該
※ 引述《fansboy (粉絲男孩)》之銘言:
: ※ 引述《Attui (來打場LOL吧~)》之銘言:
: : 1.你去報警 看警察怎麼解讀
: : 2.你們的私人恩怨干我屁事啊 我又不是警察或法官 要我判決你給我錢啊
: : 3.而且我的確認為你在誤導人 不然我回文回假的喔? 難道你覺得我回文是在贊同
你嗎?
: 看來我懂了業務版的板龜了
: 只要文章是在誤導的或是文章錯誤
: 就可以攻擊該人
: 我學到這一點
: 謝謝
作者 fansboy (粉絲男孩)
標題 Re: 為什麼不是對方的問題
時間 Fri Jan 24 12:33:15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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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我的訴求,你不願意聆聽。
那我只好檢舉
我真的很意外
版主你竟然會說出你會跟人吵或惹人厭是我自己活該
如果單單只看我在業務版的儲蓄險文章
就可以有這樣的結論,是很恐怖的事情
我只是針對業務版內的推文要找你討公道=而已
根本沒有任何私人恩怨
※ 引述《Attui (來打場LOL吧~)》之銘言:
: 你愛怎麼解讀你家的事
: 不過你要這樣解讀 我就這樣對你 你最好別再來
: 你會跟人吵或惹人厭 完全是自己活該
: ※ 引述《fansboy (粉絲男孩)》之銘言:
作者: fansboy (粉絲男孩)   2014-01-24 13:01:00
對不起 因為證據有點多 不小心超過3篇限制因此我刪除一篇 請版主見諒 對不起我底下自刪的文章是證據3 但發現超過組務版的板龜 抱歉所以我後面的證據 是用直接用彩色複製 在直接貼上沒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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