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part-time版版主ra065311

作者: ra065311 (蕭雲)   2016-07-21 19:04:57
※ 引述《DavidChen (David)》之銘言:
: 申訴人:DavidChen
: 被申訴人:ra065311
: 看板板名:part-time
: 判決內容:工時不明,依板規2水桶五日。 (#1NZ6K8dB)
: 請附上原判決公告之文章代碼 (AID) 或精華區路徑。
: 申訴訴求:原處分撤銷
: 申訴理由:本職缺為當日一次性工作,工時已於文章中說明(約1-2小時)
: 並無工時不明狀況,亦足讓應徵者清楚了解本案之實際工時。
: 版內申訴時版主請我參閱版內其他文章,經查閱部分文章後,
: 發現版內其他一次性工作,亦多有以若干小時說明之敘述。
: (如#1NYYKEh8 #1NYVaeJg等)
: 請將相關證據信件或看板文章用ctrl+x 原文轉錄方式請轉錄至組務版,
: 文章裁罰爭議,未附原文、相關資料者將無法受理。
板主說明如下:
茲調查申訴人所提及兩文#1NYYKEh8、#1NYVaeJg之內容。
皆有工作起始時間、結束時間。
#1NYYKEh8 7/18 上午9點,粗估6小時內,即約至下午三點。
#1NYVaeJg 7/19 08:30AM 原2hr,後修文至3hr,亦可知下班時間約為11:30AM。
反觀申訴人文章,載明現在至搬完為止。
"現在"定義時間點為何?發文起?應徵起?錄取通知起?
故裁定工時不明刪除文章並水桶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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