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 e-coupon 版主 conk 水桶判決

作者: conk (conk)   2013-11-07 06:56:16
andreli第一次po代訂文是Tue Nov 5 22:37:06 2013
之後在把它刪除,重po一次代訂文,時間為Tue Nov 5 22:49:18 2013
一、他先違返板規3.4及3.6 多po代訂文。<此為原本的板規>
3.代訂
代訂風險高, 自行消費最好!!
本板不鼓勵代訂, 發生爭議請私下溝通.
<<不得因溝通糾紛, 發佈洩露個人隱私相關文>>
規定如下:
1.不得收取任何現金報酬
2.非電子折價券請勿發文代訂
3.交換完成請更改標題為[已訂]
4.一人七天限發文一篇
違者水桶30天
5.不得以分身帳號七天內重覆發文
違者水桶30天
6.不可手動置底(刪舊文重貼新文)
違者水桶30天
且第二篇有修改動作,由此可見,既然他了解基本指令。
若知道基本指令,那麼知道第一篇有問題,為何不使用基本指令呢。
由此可見非新註冊(新手上路),新手上路還有情有可原。
若不水桶,豈不是之後的人有樣學樣
說知道違反板規,刪掉再重po....
所以這條水桶30天。
二,違反未寫明"退/換貨依商店之規定處理",<此為新修訂板規>
我從11/1起有將修改板規,放入進入畫面及置底。
若他一開始進入畫面看到,就不會造成這後果。
強制規定代訂文必須要上列字眼,為了確保委託人的權益。
避免有心人代訂文中沒有寫入,就會拒絕退/換貨。
故強制規定。
這條水桶30天。
合計60天
※ 引述《smart1988 (蒼海一村民)》之銘言:
: 請板主 conk 三日內至組務板說明。
: ※ 引述《andreli (小狗跟正妹是我的死穴)》之銘言:
: : 申訴人:andreli
: : 被申訴人:conk
: : 看板板名:e-coupon
: : 判決內容:
: : 版主沒有公告判決
: : 申訴訴求:
: : 撤銷水桶判決
: : 申訴理由:
: : 1. 10/27 公佈 #1IRG8FlN (e-coupon) 新版規
: : 11/01 開始執行 #1ISu0ya3 (e-coupon)
: : 但是此版規在原有版規3.9中早已規定:
: : 9.退換貨必須依商店之規定, 不得拒絕退換貨及取消訂單.
: : 違者水桶30天
: : 根據這個版規, 本來就必須依照商店規定, 為何還需要加訂下述版規,
: : 而且沒列在原有版規內, 這個新增版規也完全不合邏輯:
: : 關於退/換貨處理,請依照法令遵循。
: : 請代訂者不得拒絕。
: : 從11/1日起,代訂文中請寫右列文字"退/換貨依商店之規定處理",
: : 若文中沒有寫明,則違反3.9規定,水桶30天
: : 2. 因為我上個月曾在該版幫忙代訂一次六百多元,
: : 這個月因為自己上個月又花了八千多元所以有折價券, 基於之前受惠於
: : 其他版友的關係, 單純只是想回饋曾經幫助過自己的人。
: : 用了自己上個月的po文之後, 沒想到11/1號又多了一條會劣文加水桶的禁止
: : 提供帳號讓版友匯款的版規, po文之後發現到了違規情形,
: : 因為沒被水桶及劣文過, 緊張的馬上就刪除了, 然後補上修改過後的文章,
: : 查閱文章時間就知道真的是馬上刪除然後新po的, 並非手動置底。
: : 我知道這樣可能會讓管理者不好管理, 但是很多看版在於手動置底的情況裁決
: : 也是有看時間跟原因的, 我已經向管理者說明的我的情況, 但是不被採納,
: : 迅速制訂並開罰的兩條新版規, 目前造成多人在 e-coupon 版被水桶。
: : 3. 附上信件溝通:
: : #1IUbyjaI (L_LifePlan)
: : #1IUby-ej (L_LifePlan)
: : 補上第一封溝通信件:
: : #1IUc0KDu (L_LifePlan)
: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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