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NY426W (人民幣426萬)
2015-09-16 22:45:40檢舉人:CNY426W
被檢舉人:P55555
看板板名:L_LifePlan
檢舉訴求:給予P55555水桶處分
檢舉內容: 以下三篇文章
│ 文章代碼(AID): #1L-JaAqU (L_LifePlan) [ptt.cc] [檢舉] CNY426W 情緒性發言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Plan/M.1442396426.A.D1E.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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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L-NKwc5 (L_LifePlan) [ptt.cc] [檢舉] CNY426W 非為申訴案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Plan/M.1442411834.A.985.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文章代碼(AID): #1L-Npwfu (L_LifePlan) [ptt.cc] [檢舉] CNY426W 非為申訴案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Plan/M.1442413818.A.A7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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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原因:
前任考試版主P55555因擔任過板主,理應當更了解每個板的板規不盡相同。
且在一般人認知情況下,使用者評論版主的管理方式本來就可受公評
卻在本組務板胡亂檢舉我因為評論他擔任板主時(現已被拔除)的管板風格 攻擊到他
進而想藉由管理本板之板主懲處我
並且短時間內連發3篇文找板規想限制我的發言權
且最後兩篇組務駁回P55555的檢舉文的理由一致
明顯沒有記取第二篇組務駁回的理由 第三篇又舊計重施 擾亂板上的秩序
因三篇文章間隔時間甚短,
故,P55555有鬧板的疑慮,並且想藉由本板管理者之手限制我發言的意圖明顯
因P55555擔任過板主,如此限制他人發言剝奪其言論自由的情況與擾亂本版之秩序,
不應該是當時還在位擔任板主時應該有的作為,
請組務斟酌加重處罰。
依據本板板規 (二)(10) 嚴禁洗板或鬧板,違者判處水桶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