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不服 ccromance / rocfrank 處理方式

作者: cleanwind (C.Y.)   2013-10-18 22:46:26
請 CCRomance板主參照精華區 z-2-3 之《板主權力與義務規範》,
哪條明訂了板主具有板規裁量權?
退一步言,對於使用者權力與看板正常運作有幫助之事,
在下願允許板主有適當的板規裁量權。
然而本案的爭點,並非在於程序不合,
或板主無權進行裁量而輕判;
而是閣下為何因檢舉人反映後改判?
也是此點有不當行使板主權力之嫌。
是因為害怕被檢舉未按板規處理,或是思量後認為原先懲處有不當之處?
在下身為處理板務紛爭第一線,
得了解通盤情況後,方能進行盡可能公正的裁決,
板主或許無需向檢舉人解釋通盤狀況,
然而經在下認為有必要請板主說明時,
板主即具有一定之責任說明清楚。
「句讀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師焉,或不焉,小學而大遺,吾未見其明也。」
申訴或檢舉內文不合,正如同句讀之不知,
而 CCRomance因檢舉人詢問而改判正為惑之不解;
制度是否重要,這是無庸置疑的,因為制度實為保障雙方權益,
因此對於明確影響板主權益或申訴/檢舉人之案件,
自然是要求限期改正否則予以駁回。
然而此案之程序不合,是否間接影響板主改判,
是否使板主於檢舉案件進中之權益受損?
在下初步判度並未有此現象,若逕行駁回本案,
則是否應允許檢舉人改正後上訴?
又或者該以本案已經審理而不再受理?
前者迂迴,後者霸道,
均對板主與使用者間毫無幫助,
因此請板主能盡速對改判之原因進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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