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不明白為什麼您會認為是私人恩怨,
: 對於整個系列的文章,我也只回了一篇文,後來都沒有回文
: 我也沒有加入戰局?
: 另外我想知道的是,
: 私人恩怨就可以沒有經過當事人同意就散布個人私訊訊息以及個資嗎?
: 就算有版友散播個資了,版主也沒辦法對文章進行修改或隱藏來保護雙方版友嗎?
版主沒辦法隱藏文章跟修改阿
能隱藏文章的只有看板警察...
另外你貼的信件中不是有提到提告之類的?
所以版友告版友是私人恩怨不是嗎?
若你覺得她侵犯了你的隱私權, 你可自行向他提告(這是你的公民權利)
但違法與否, 與版規無關
版規若無規定, 就沒有版主處罰與否的疑慮
: 這不是代表rabbit一定要跟其它版同步,一定要跟其它版的版規一樣
: 我只是希望在rabbit版可以跟在其它版一樣受到法律跟站規的保護
任何法律全部都建立在ptt之上, ptt不會比法律還大
版規主要用途是維持版上的秩序
我也在我待在醫院的時間
盡可能回家用電腦發一篇公告幫你制止這個風氣
希望能減少對你的心情影響
: 請問您有想辦法查詢事實了嗎?
: 他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就公布有我真實姓名的臉書對話捷圖
: 根據其它版友的推文已經證實這是事實
: 推 tang115:r小姐,名字沒馬掉,這樣似乎不太好? 07/03 00:14
: → satako:ra大,把名字馬掉才不會落人口舌。d大,社團還有其他的回 07/03 12:11
: 請問版主,如果我沒有請該文的作者刪除,
: 請問還要讓我的名字繼續留在版上讓大家看嗎?
: 我一開始就表明誠意,如果需要我願意附上我備份的證據
: 但是是您告訴我不需要的
因為我馬上想到, 我只是版主,
不能隨便拿別人的個資
你應該是要拿給法務部才是(ptt站方)
請他們審核資料, 是否對他們的帳號做出的處罰
: 後來我寫信給您,您也不再回信了。
: 該臉書社團是不公開的社團,社團的資訊並不是公開的
: 兔兔窩的粉絲頁是公開的,兔兔窩的社團是不公開的
不回信是因為, 沒有觸犯到版規...
甚至連你最在意的法律都沒有違反...
另外這邊不是什麼兔窩臉書
當事人隨意張貼裡面不公開的資訊,
應該是請那邊的管理員, 將當事人的權限剔除...
臉書社團, 即便是不公開社團
只要是多數人並且隨時可加入"
就算是公開場合, 而他所公布的和店家的私訊
在法律上符合了"可受公評"之條件
就像有人在社團公布r網友的id, 這才屬於洩漏個資
又因為ptt沒有要求本人姓名, 而所以又不算(已有案例了)
把當事人的本名 + PTT ID做連結, 就有犯法
例如:
某某某 RAINING1128小姐 你是因為在兔窩上太無聊 所以才進來ptt嗎
這樣raining1128就可以告你
某某某 andorles小姐 你是因為在ptt上太無聊 所以才進來兔窩嗎
這樣andorles就可以告他
: raining1128版友並沒有經過當事人同意就公布社團文章的內容
: 再說raining1128版友,已經擺明了沒有經過同意就公佈臉書私訊的訊息了,
: 連日期時間都清清楚楚,或許有經過謝小姐同意,那那位兔窩呢?
: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 一、看板違規行為:
: (一)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文章。
: (二)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經本人
: 公開之個人資料。
: (三)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但於申訴時作為證據資料並發表
: 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 (四)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五篇以上,致影響看板秩序者。
: (五)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 (六)發表與板旨無關之商業廣告者。
: (七)違反其他由小組長訂定之群組規範及版主所訂定之板規者。
: (八)板主管理看板或小組長管理群組時,違反本站關於板主及小組長權利義務及管理
: 之各項規定,或其他不當行為。
: 作者: raining1128 (想要真正的快樂) 看板: rabbit
: 標題: Re: [閒聊] 一場意外
: 時間: Tue Jul 1 23:44:25 2014
: 以下為謝小姐所提供
: 與兔窩的對話內容
: 店家處理的態度就給大家參考一下~
: [1;35m謝小姐: [m
: 您的粉絲要護航我沒意見 若再涉及人身攻擊就法庭見 你們是否有需要善盡改進責任 留
: 給社會大眾公評
: 已全數備份 謝謝
: 2014-6-30 14:27
: [1;32m兔窩: [m
: 你好,有任何問題請針對我就好,有些粉絲可能太激動想說些什麼而得罪你,這個部份就
: 對不起你了。 事實上我還在了解你們在吵什麼當中。
: 目前我不想多發文什麼因為多說也沒有意義,兔子在這裡意外我也很難過。
: 但是臉書並不是所有社團與訊息都是公開的
: 再說ptt或ptt2也有私人的版面,難道就可以隨意轉載嗎?
: 希望可以給被害人一個公道
今天我若真的在版規上訂了一個SPEC, 只要張貼個資就刪除文章並且處罰
但ptt帳號申請相當容易,
分身若要惡意張貼他人仍然沒有辦法阻止
後來會不會變成是否應把憲法、刑法或民法內容, 全部張貼在版規上並訂好罰則?
若真的要一條一條這樣慢慢訂...根本會沒完沒了
rabbit的SPEC沒有規定, 我不能"隨便"處罰他們
而站方有訂使用者條款
所以你備份的資料應該拿給站方的法務部
可以到這裡進行檢舉
Violation 檢舉 ◎批踢踢違規檢舉中心
然後你想要的公道是, 他們被處罰嗎?
但我與另外版主討論過了, 不會處罰他們2位
這是2位版主討論過所做的判決(不對他們處罰)
我也已經解釋得夠清楚了
這邊應該請站方做一個結案
是否版主處置不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