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不服setzer曲解板規,一罪兩罰案

作者: 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2013-12-28 14:50:33
判決:
一、版主判決無違反版規,無需撤消
二、版主超過一個月不處理,站方無規定時限,不受理
三、應作有利之解讀是否被執行,不受理
四、重申前令,小組只作是否違反版規之判定,其餘均不納入考量
五、申訴案經小組定讞後,本板將不再受理任何形式之上訴,違者砍除文章。
重複申訴已定讞之案件,水桶兩週。
理由
一、依版規7,版主檢舉人若10天內有兩項以上(含兩項)檢舉案由板主判決不成立
或被檢舉人不違規,視為濫用檢舉,處以水桶10~365天之處分。
故處份合計100天,在365天之內,申訴人亦有違規事實,版主處份輕重為版主
的主官裁量權,並無違規。
二、版主超過一個月不處理
#1348aPLp (SYSOP) [ptt.cc] [公告]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沒有規定版主處理時限,本項不受理
三、應作有利之解讀是否被執行,不受理原因為,決定是否為有利版友的過程
版主內心思維過程和檢舉人個人主觀認定,檢舉人無明確指出如何不利
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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