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常見申訴錯誤說明

作者: 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2013-12-29 16:37:39
心情小品集組務板管理暫行條文公佈後,已有使用者被處分,在此說明
一、#1CejqUcS (Violation) □ [公告]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一章 違規行為之範圍及認定 *詳請自行參閱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一、看板違規行為:
二、其他違規行為:
以上行為依規定
第二章 違規行為之處理
第八條(違規行為之認定權人)
看板違規行為,由版主認定事實之有無。
其中關於板主管理板面不當及違反群組規範行為,由小組長認定之。
其他違規行為及小組長管理群組不當,由本站認定事實之有無。
已明定除了版主管理板面不當及違反群組規範行為,由小組長認定之。
故其他行為請去相關版面解決,小組只受理版主管理板面不當及違反群組規範行為。
濫訴者依規定處理。
二、非當事人不得提出申訴及檢舉,違者第一次水桶一年,再犯永久水桶。
依據同規定 第十條(違規行為檢舉權人)
第六條所訂各項違規行為中,除涉及特定個人權利,
須由權利人自行提出或授權提出外,任何使用者皆得向認定權人提出檢舉。
故因警告、水桶、劣文為標的之申訴僅限以當事人為主。
簡單說如果要申訴某ID權利受損,就用ID本尊來,分身來就是被劣退水桶。
當然,無明確當事人之板務申訴不限,任何使用者皆得予提起申訴。
如 hateOnas申訴 HatePolitics 板規2-19為帳號部規定應無效案
三、未經與版主溝通即申訴不受理
依原條文 第十八條(申訴提出對象及順序)
應先向板主或小組長提出之申訴未提出而逕行提出於本站「法庭板」者,除有特殊情形
經本站認可外,不予受理。
故於小組申訴者,未與版主申訴者溝通者不予受理,另本組已明確告知濫訴之後果
已盡告知之義務,如仍故意為之,當視為擾亂看版秩序處份之。
四、從新原則:
有某些使用者求小組依舊規定判案,依從新原則,無法接受。
小組已於#1IlkSWK0 (L_SecretGard) [ptt.cc] [公告] 積案申訴區
明確律定,如推文者視為重新申訴,如反申訴規定,則依規處理。
當然就代表你申訴就是代表重新申訴而不是回審舊案
不用再提以前的規定,以前的小組長就是沒有針對申訴作控管讓小組陷入困境
現在新的規定出來了,並沒有限制版友申訴,只是限制部份有心人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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