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請ACCR版主入內說明

作者: ACCR (優家包子~*)   2014-03-02 23:27:46
「至於是否要追回獎金這部份,其實板主可以自行決定處理方式,
畢竟這是板務上的問題,不是獎金申請上的問題,
若板主需要意見參考,您可以洽詢您的上面小組長詢問。」
根據看板自治的原則,
所以板主自行決定處理方式,認為沒有需要太多意見參考。
也因此段回覆,且當初經雙方溝通過,幾經考量,
板面活動文章內容皆已被刪除,故考量後續可能衍伸的問題。
如:
該文章是獎勵有文章分享給板友參考的,但是文章卻都已編輯一空,
故沒有參考價值,若作者刪除文章也與獎勵本質不符合。
我原先是打算直接挪給其他達到標準的板友,但尚未確定明細,
之後因為怕諸多問題預計是等新版主上任,與其商討這筆P幣費用處置,
再另行公布。
新版主尚未上任。
現金獎金制度已停止,也因此檢討全面的獎金制度問題。
若板主要私吞P幣等汙衊性的不實指控,本人不能接受。
若本人想要私吞,可於先前根本不提及此事,
甚至不用將信件公開透明的讓大家知道。
我何必要貪人家錢,還公開說我有拿人家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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