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
1.撤消原警告判決,本看版列入小組管制看版。
2.版主 請依群組長判決於 CATCH 看版向 UYC 公告道歉,並置底乙週。
3.#1J059chR (CATCH) [ptt.cc] [公告] UYC板友檢舉案重新公告
案內人員處分不得消除,警告至103年6月30日。
4.請於3月21日前檢討原版規不符常理及站規處重新公告。
5.本判決文轉知版主 ACCR、原申訴人UYC及看版。
理由
1.奉103年3月6日#1J69WY-o群組長判決辦理。
2.依群組長指導,予以勸導改善,日後若再犯,再行懲處板主。
本看版列入小組管制看版,賡續管制後續處置免生後遺。
3.依群組長判決
二、如依現行的板規違規記點形式,判定「警告」具累記懲處效力。
#1J059chR (CATCH) 的「檢舉案」公告,處分於公告後始生效力,
仍應計入今年上半年度的違規行為,而非以「違規的發生時間點」
計算。
案內人員處份不得撤消清除,如公告新版規後再犯均應視為累犯加重處份
4.請版主檢討版規並於時限內公告,以保護保護板友不受挑釁之言語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