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hw102050 信箱]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看板: HateP_Picket
標題: [申訴] setzer #1KUJTtym 判決
時間: Sun Nov 30 01:50:34 2014
說明:
(一)
請板主解釋一下版規 5-2
2.板務建議文應發表於HateP_Picket政黑檢舉板。
於看板討論板務者水桶30~360天並退文處分。
其版規定義與罰則的適用範圍
與是否可應用於#1KUJTtym之案例
及二次犯水桶累計的算法
(二)
請板主解釋一下現在水桶是否都不用公告於政檢版?
只須推文內推文即可,無須解釋?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