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申訴訴求:
: 懇請 小組長裁示下列三點:
: 1.支那是不是在稱呼中國?
: 2.攻擊支那是不是等於攻擊中國?
: 3.攻擊中國是不是等於攻擊中華民國?
申訴者引用我私下的政黑發言 #1LdgvWF3 (HatePolitics) https://goo.gl/tsaO97
並與小組先前判決#1M5cVUC5 (L_SecretGard),強硬連結 支那=中國=中華民國
先不論這等式中成立的關鍵人物皆不同,認知也不同,何能邏輯成立?
先前小組有言,#1KpFqFys (L_SecretGard)
4.版規可用公告過之補充、細則、作法讓人依循
但標題就是版規的補充、細則、作法才能讓人依循
而不是版主某天的某個公告或處份的內文就可以自動引伸變不具文版規
這點小組明確說明,除非明文律定,不然嚴禁援引
故並非公告的板主言論,無法用作於板務判決之中
且關於板規
3-2.禁止攻擊非政治群體,如中華民國疆域地緣....
其中華民國地緣,已於公告#1M5uKFx1 (HateP_Picket)中明確定義
"支那"非屬中華民國行政區所劃分範圍,範圍內無此地名故不在此限
總結:
1.非經公告不得作為板務判決標準,故本人私底下發言無任何板規效力可言
2.中國=中華民國為小組所認知,但板規中的中華民國疆域為板主所定義,兩者不衝突
且板主已經透過公告釋義,於情於理板主都應該遵守自己訂下的板規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