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03] 溝通信件 Fw: 你好

作者: diefishfish   2015-12-28 23:00:14
※ [本文轉錄自 diefishfish 信箱]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標題: Re: 你好
時間: Tue Dec 22 23:11:20 2015
首先我想有了什麼誤會
2-18的修訂並非只是要抓c板友,除了c板友之外
也曾經發生過類似的推文洗版案例,2-18就是要防堵這種問題
另外~板規 6-3.所有新修版規皆不溯及既往
有這條存在就算新修板規也不會沿用到已經發生違規或是檢舉的某c案件上
新修板規的意義在於防堵未來會發生的問題
最後~舉證的部份,除非小組長改變立場,要不然「舉證」(標準)的存在對於大家有好無壞
我也說了只要小組長那邊願意接受「板主認定的標準」,要不然一樣的問題只是再度發生
對於板友/板主/小組長都是困擾
關於板務有組務版可以討論~我覺得用不著私信…有什麼事明著講就好了
還有你不肯附議的原因,如果只是因為此次修改沒有廢除舉證,那我覺得甚是可惜
一來並非沒有再度修改板規的機會;二來你因為這事情綁住了其他的板規修正
但這是你的自由,我無法強迫你~ 我依舊會跟據新公佈的板規執行板務
如果被申訴,我也一樣會將事情的來龍去脈公開講
只希望我們都有好的理由可以對板友負責
※ 引述《diefishfish ()》之銘言:
: 該版規不會予以覆議。
: 你們特地修版規,想抓的c版友
: 正因為檢舉人沒有附上那兩項網站的證明
: 造成無法給與適當而即時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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