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goetze/HellKitty 檢舉案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7-01-30 09:51:43
我在這的第一篇檢舉文
6872篇
將所有的版主都帶進去
小組長你只對s版主作判決
其它兩個連一個字都沒說明
這也就算了
這次檢舉案
我明明檢舉他一次犯兩條
你請政黑版主說明(又是kim出來擦屁股)
只判了其中一條
政黑板主早說明完了
請問小組長你針對他們的說明作了什麼?
如果判決在第一篇已定案
那還說明什麼?
這種作法是為了什麼?
有判有交代嗎?
我不懂咧
一個板主被關水桶都能繼續違規
小組長真的視若無睹嗎?
九天?
對被這種版主違法判一百多天的水桶
在政黑等同帳號半死的版友
公平嗎?
我懇求小組長儘速面對這案件
勿再避重就輕兩罪罰其輕
※ 引述《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之銘言:
: 判決
: 1.請政黑板主群於72小時內提出正式說明
: 2.已停職板主,水桶期間,依板主權限,實施板務外發文
: 顯見無自制能力,由小組取消板主權限,原水桶時間,重新計算
: 3.水桶時到後,另案申請回復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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