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gun5566) Re: 劣文退回(#1IvGcnvr 103.01.26)[交易] Kose 雪肌

作者: giveme520   2014-01-29 17:10:56
※ [本文轉錄自 giveme520 信箱]
作者: giveme520 ()
標題: Re: 劣文退回(#1IvGcnvr 103.01.26)[交易] Kose 雪肌精 A&F女 /2手
時間: Mon Jan 27 22:30:29 2014
你這樣根本讓人看不懂 什麼是文章置底?
我按照之前的規範去做 也應先警告吧 又不是第一天在台中版發文
另外 為什麼不在這條文上加上10日內不能PO第二篇 跟上面條文一樣
而是要藏到下面條文 這是在玩文字遊戲??
1.2.12 [交易]
1.2.12.1 本板為地方板,鑑於板友「地利」之便,故開放交易文章
供板友於板上做物品流通之便,本板嚴禁營利行為及商家販售,
發表交易文需符合發文資格。
交易文包含[買賣]、[求租]、[轉讓]、[徵求]... 等類目,
請自行依交易內容(以物易物)調整,違者水桶30日+劣文。
1.2.12.2 交易內容需明述時間、地點、易物類別(價錢、物品),
違者水桶14日+刪文。
1.2.12.3 交易類別文章不得回文,違者水桶14日+刪文。
1.2.12.4 礙因特殊物品有爭議之慮,板主可禁止或開放統一交易資訊,
違者水桶14日+刪文。
※ 引述《gun5566 (惦惦)》之銘言:
: Dear giveme520:
: 板規已於2013.12.27公告調整。
: 2014.01.12正式施實。
: 置底部份內容如下:
: 1.4.3 『置底』
: 限定10日內,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
: 1.4.3.1 交易文置底,單1文章水桶37日+劣文。
: 1.4.3.2 一般文置底,單1文章水桶 7日+刪文。
: 以上,謝謝。
: 敬祝: 安 康
: gun5566 @ TaichungBun
: ※ 引述《giveme520 ()》之銘言:
: : 問一下為什麼被劣 po這麼多次 第一次被劣莫名其妙??
: : 不是一直都是七天可以po一次交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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