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南投版版主IKFC不當刪除

作者: busha (有事直接找我)   2014-11-12 09:43:57
申訴人:BUSHA
被申訴人:IKFC
看板板名:Nantou
申訴訴求:
一、文章的確有明指噓我文章之人,但我並無人身攻擊,請徹銷水桶判決。
二、另本人已於11/1日寄站內信與版主反應,經等候10日仍無回信,該其間版主亦無請假
申請,是否有未盡版主之責之嫌,請依規辦理。
申訴內容:
一、該文反應南投版的版友推文並不是很有善,其內容用指名略用某XXX,
只是其ID過長,省略表示,這點對於該文並無影響吧!?
二、我敢承認明確講出是直指那些版友,其原因就是我文章並無漫罵及版主所謂人身攻擊
之言語,其公然侮辱屬公訴罪,若有,我願付法律責任。
三、另有上次我申訴事情,主要是閒聊提供南投人一日或半日行程的旅遊規劃是否對南投
版友有幫助之議題,卻一直被解讀是遊記,台南行程篇伏太多被刪除,那有關近日
南投版文章代碼: #1KKktxpO,該篇閒聊一點跟南投版無關,為何只鎖文處理?
該文章也有明指其他版友帳號,且未受罰,是否只要無漫罵及人身攻擊就算指明版
友亦無罪,則請IKFC說明文中何來所謂人身攻擊之實!?
IKFC甚至第一時間於該文不當推文起哄,就算talk520認定版主有裁量權,其使用也
未免太主觀,有失偏頗。
四、該文章不適當及另外推文不當,就一案一申訴原則,另文申訴。
五、所謂宣判,查詢本板(/宣判),其歷屆皆能就明確違反事實予以名確裁罰,其解釋內
容易保障言論自由為主,請talk520判決時能秉中立,針對其雙方達辯綜整,
進而針對所違之版規適用法條說明,而非全部納入其版主認定及裁量權,
該版是Nantou版不是IKFC的個版。
作者: iKFC (K)   2014-11-12 23:17:00
原PO南投人台南之遊記內文與南投板相差甚遠,被刪文剛好而已,被刪文後,於南投板PO抱怨文 http://ppt.cc/N9ZJ 沒板友相挺南投板友一面倒的噓文,更有幾位板友說他當個板使用,不符判決至組務申訴,小組長亦認同此判決 http://ppt.cc/Zi2上述網址有誤,更正:http://ppt.cc/eVvy
作者: busha (有事直接找我)   2014-11-13 11:23:00
有一個版友相挺呀...怎麼會說沒有呢!?噓文過多你有啥好刪文的!?難道噓文過多就都要刪除..!?還是哪天你乾脆下個南投版大家都不喜歡你乾脆把我永久水桶!反正talk520的立場說真的我也看不懂..如果都要放出版主有權刪除不當文章且全不適用裁量權..那申訴也沒啥用...不過也沒差啦...就當NANTOU變成你的個版.部你沒有當板主的氣度我也沒什麼身份能跟你說教...就去刪刪文章..貼貼新聞吧...至少不會影響我的讀版權益..但我會盡量爭取到站內最高的想法..如果仍是維持原判我也尊重..畢竟我也是無償受惠者呀...
作者: iKFC (K)   2014-11-13 23:03:00
懶得跟你這種人花,跟你講道理,你依舊認為你那篇文章沒錯南投人外出遊記??內文90%與南投板無關,不砍我才對不起南投板不該出現在南投板的文章,被砍剛好而已,倒是你至今仍認為是受害者,三天兩頭來申訴?說我沒氣度?那你砍光南投板發表過的文就因為我砍你那篇而不爽?到底是誰沒氣度?說實在不要丟人現眼
作者: busha (有事直接找我)   2014-11-14 22:52:00
你都說申訴是我的權利...請注意你推文的語氣!一案一申訴..你要覺得我記恨...我也沒辦法..請你依權責處理吧...請不要過度解讀我的行為...那是我個人自由..我只是要求你盡版主的責任...請你自重..我也提醒你說話要注意語氣...總之我介意的只是你當版主無法事事分明...總是以人跟前事情緒影響後事...所以既然你想當一個盡責的版主..我就來督促你...你個人行為與我無關...但有關該板的事務...請依權責辦理...我在溝通信件就跟你說了...你的意見並不代表上面的意見..上面的意見也不能代表現實生活的意見..我這麼執著也是覺得這件事滿有趣也是想知道上面的人想什麼這跟你有沒有時間應付我或理我一點關係也沒有你只要一天是板主就做好你板主的事就好..另外我說你沒氣度並不是你刪我的文章..而是你處理上案別人的某篇文章...處理方式沒有當版主應有的氣度...太容易偏向有利於自己的解讀..你這麼喜歡引用別人的判決來加強你的看法..那我也引用小組長的判決...回敬你的看法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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