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台中板主Andy5438未依規定執行板務

作者: talk520 (透可520)   2014-12-05 14:30:55
一、有關台中板板主將Line群文章視為未違反板規一事,
組務查詢前任台中板板主 gun5566 曾發表相關公告,
#1IzSPkLG (TaichungBun)
「近日板上出現「Line台中群組」等文章,板務部份只要不違板規就不會禁止,
但請不要把在群組內的恩怨及相關事誼發表到板上...等語」
另查閱當時Line群文章,前板主亦未以未載名地點,而予以處分。
 
  前板主 youngpool 也於台中板精華區 Z-19-5 推文說明Line群發表未違規。
  新任板主若對於前板主公告內容無異議,或未發布最新裁示,
  板規處分則不應板主更動而產生標準不一,
  故現任板主依循往例標準予以裁決並無不妥。
二、板規更動或板規明訂裁罰標準變更,應以公告為之,若有板主裁罰標準不同,
  或不公情事發生,使用者可向該板板主提出申訴,並進行溝通,
  若不服可至組務提出申訴。
※ 引述《youngpool (母雞)》之銘言:
: 檢舉人:youngpool
: 被檢舉人:Andy5438
: 英文板名:TaichungBun
: 檢舉訴求:
: 1.為避免板主再次擴大解釋板規
: 要求板主確實發表公告將此案相關板規執法界線解釋清楚
: 2.請板主在板規修訂前(或不修訂),確實依照現行板規執行板務
: 3.板主Andy5438並未詳加閱讀板規,對己身執法之看板板規並不熟悉
: 請小組長予以糾正、懲處
: 檢舉內容:
: 本人於台中板置底檢舉區檢舉看板文章#1KSpnpnI、#1KT3bLYk違反台中板1.1+2.1.12.4
: 然版主自行將此兩項板規延伸
: 開放於台中板進行聯誼、網路交友,並且自行替違規板友解釋文章內文
: 身為板主卻無中生有替板友文章明顯未說明之內容附加解釋
: 好讓該文可以不被板規懲處
: 且經版主自行解釋之後之內容依然違反2.1.12.4之地點要求
: 板規節錄
: 1.1: 本板為討論大台中地區有關事務之用,發表文章需符合版旨。
: 2.1.12.4 文章中必須附註相關集合地點、活動、時間,違者禁言3日。
作者: Andy5438 (阿 浪)   2014-12-05 14:32:00
謝謝Y前板主提醒 我會更認真做好板主的工作也感謝小組長的判決
作者: youngpool (母雞)   2014-12-05 14:59:00
gun5566版主時期與現行板規有體制上重大的不同本人上任的時候再修改板規後曾令發表公告對板規註釋該公告並有加入看板文摘,詳閱#1JL27zwq內文已經明確提起揪團要有實體地點,通訊軟體為不接受而該註釋為4/21起實行之板規,故gun5566板主之板規板本說法與此案並無相關另因已公告揪團僅接受實體地點,在新任版主無針對此點事先做公告告知的情況下,理應沿用舊行相關板規另外z-19-5一文發文時間亦在4/21板規更新前當時文章發文及推文時的板規條件不同,自然不可同一解釋==在無新的公告釋義的情況下,該文完全是違規====請小組長重新審視全案==修正錯誤文字:本人推文第二行應為"曾另發表"抱歉剛剛僅注意到z-19-5之發文時間上一行推文錯誤,抱歉,以下說明4/21公告發表→5/26該文發表及推文說明然該原文使用標題為[閒聊],並非此字提及之[揪團]而當時時空因素是5/26前後有多篇詢問line群接著當事人發表[閒聊]回應該系列文,並表明可收人既然是[閒聊],就不會違反此次提及[揪團]之規範然此案檢舉之相關文章為[揪團]文,內文直指他要收人明顯不符[揪團]文相關板規、公告前判例簡意:該文[閒聊]規範無違規,主旨亦非亦揪人以上說明完畢若組長認為文章主旨認知過於籠統,z-19-5應為揪團則依照板規"公告"為主來判決的話,該推文為本人時任版主時的失職,並非該推文即可代表[板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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