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關台中板板主將Line群文章視為未違反板規一事,
組務查詢前任台中板板主 gun5566 曾發表相關公告,
#1IzSPkLG (TaichungBun)
「近日板上出現「Line台中群組」等文章,板務部份只要不違板規就不會禁止,
但請不要把在群組內的恩怨及相關事誼發表到板上...等語」
另查閱當時Line群文章,前板主亦未以未載名地點,而予以處分。
前板主 youngpool 也於台中板精華區 Z-19-5 推文說明Line群發表未違規。
新任板主若對於前板主公告內容無異議,或未發布最新裁示,
板規處分則不應板主更動而產生標準不一,
故現任板主依循往例標準予以裁決並無不妥。
二、板規更動或板規明訂裁罰標準變更,應以公告為之,若有板主裁罰標準不同,
或不公情事發生,使用者可向該板板主提出申訴,並進行溝通,
若不服可至組務提出申訴。
※ 引述《youngpool (母雞)》之銘言:
: 檢舉人:youngpool
: 被檢舉人:Andy5438
: 英文板名:TaichungBun
: 檢舉訴求:
: 1.為避免板主再次擴大解釋板規
: 要求板主確實發表公告將此案相關板規執法界線解釋清楚
: 2.請板主在板規修訂前(或不修訂),確實依照現行板規執行板務
: 3.板主Andy5438並未詳加閱讀板規,對己身執法之看板板規並不熟悉
: 請小組長予以糾正、懲處
: 檢舉內容:
: 本人於台中板置底檢舉區檢舉看板文章#1KSpnpnI、#1KT3bLYk違反台中板1.1+2.1.12.4
: 然版主自行將此兩項板規延伸
: 開放於台中板進行聯誼、網路交友,並且自行替違規板友解釋文章內文
: 身為板主卻無中生有替板友文章明顯未說明之內容附加解釋
: 好讓該文可以不被板規懲處
: 且經版主自行解釋之後之內容依然違反2.1.12.4之地點要求
: 板規節錄
: 1.1: 本板為討論大台中地區有關事務之用,發表文章需符合版旨。
: 2.1.12.4 文章中必須附註相關集合地點、活動、時間,違者禁言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