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台中版主未依版規處理版務

作者: redmj110 (♪小孟♪)   2016-07-07 00:45:25
檢舉人:redmj110
被檢舉人:ymca0718、talk5566
檢舉訴求:
1.請台中版主群確實依版規處理版務
檢舉內容:
本人於2016/6/29 19:11發表文章於台中板(TaichungBun)
┌─────────────────────────────────────┐
│ 文章代碼(AID): #1NSwq1z3 (TaichungBun) [ptt.cc] [閒聊] 向上黎明路7-11店?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chungBun/M.1467198721.A.F43.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54 Ptt幣 │
└─────────────────────────────────────┘
該文章引起眾多板友討論,其中更有許多板友惡意噓文、謾罵。
依台中板板規規定:
2、發表文章相關規範
2.4 :發文或推文爭吵、戰文、板主有權視情況禁止推文或回文,任何人皆可檢舉,
爭吵、戰文之發言由板主來判定其是否有到爭吵之線,處分退文禁言30日。
 2.5 :發文或推文中含有對特定使用者、族群言詞侮辱、謾罵、歧視、
、威脅、性騷擾,請當事者親自檢舉,處份同2.4。
故本人於2016/06/30 02:40 與10:22
共去信於台中板板主群ymca0718及talk5566兩封檢舉信,
但至今仍未收到任一板主之回應,
由於6/30日兩位板主皆為告假期間,
依生活娛樂組規規定:
三、申訴流程
(2) 檢附文件需由使用者或板主轉錄至本板做為判決依據 (如涉個資可寄給組務),
請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轉錄,未依此方法而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板主超過 72 小時未回應方可直接提出申訴。
扣除告假日,
自7/1至今即將滿七日,
故請小組長依組規予以糾正,
板規與去信內容一併於附件檢附。
註:本項檢舉為檢舉他人,於組務板違規行為,
或檢舉板主違反組務規定。
作者: ymca0718 (捏摳嘛嚕)   2016-07-07 12:24:00
收到檢舉時我與t板主均在請假中 該篇因檢舉數量大已保留被審核權並公告之 代碼(AID): #1NT74MSg (TaichungBun)另我與t板主於7/6(三)才取得初步共識要整懲處的名單另在此同意原告公開往來所有之信件作為判斷依據
作者: redmj110 (♪小孟♪)   2016-07-07 14:55:00
1.公告日6/30 9:08 至今已七天2.三天內沒有回信就是違反組規3.信是我寄給你,你並未回信,我不需要徵求你的同意
作者: talk5566 (腦子有洞)   2016-07-08 09:36:00
太多人違規 需要依照前後文來對照
作者: ymca0718 (捏摳嘛嚕)   2016-08-02 13:10:00
已於07/15公告該文的相關處置#1NYF-jgi (TaichungBun)
作者: talk520 (透可520)   2016-08-02 13:32:00
d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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