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台中版主未依版規處理版務(板規)

作者: redmj110 (♪小孟♪)   2016-07-07 00:47:44
※ [本文轉錄自 redmj110 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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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 TaichungBun 台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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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看板目前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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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上站次數滿 30 次,註冊滿 30 天 。
██ 劣文數 1 篇以下,方可於看板發文。

另有[交易]資格發文限制
[新聞]資格發文限制
[網路揪團]資格發文限制
板規更新日期:2015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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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目錄
0.看板使用說明...........p.3
1.板務通則...............p.4
2.發表文章相關規範.......p.5
3.推文管理...............p.6
4.特殊文章規範...........p.7-8
5.發文種類:
5.1 :[交易]..........p.9-10 5.9 :[資訊]..........p.14
5.2 :[徵求]..........p.11 5.10:[情報]..........p.14
5.3 :[揪團]..........p.11-12 5.11:[協尋]..........p.14
5.4 :[閒聊]..........p.12    5.12:[板務]..........p.14
5.5 :[新聞]..........p.12-13 5.13:[問卷]..........p.14
5.6 :[自介]..........p.13   5.14:[徵才]..........p.15
5.7 :[食記][遊記]....p.13    5.15:[其他]..........p.15
5.8 :[請益]..........p.13 板規修改歷程..........p.16 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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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使用說明
★ PTT 基本操作指令使用說明
.進入本板精華區:小z
.進入文摘:Tab (協尋&動物救援,尋獲或30天後清除、特殊文章暫存)
.搜尋板上文章: / 關鍵字
.查詢優(M)文及違規(S)文:大G
.丟水球:id前,按W .回水球:ctrl+r
.發表文章:ctrl+p .文章送出:ctrl+x
.修改文章:大E .修改標題:大T
.推文:X或%
.回應文章(回文):r
.搜尋作者:a
.查詢文章資訊(文章代碼):大Q
.查詢推文數文章:大Z
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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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板務通則:
  1.1 :本板為討論大台中地區事務之用,發表文章需符合板旨,
1.2 :標題使用錯誤板主有權修改不另行通知。
1.3 :同一事項中如符合兩種以上違規,以最高罰則為準。
1.4 :如懲處以禁言退文處置者,但無文可退時,以雙倍禁言懲處之。
1.5 :推文有過於激動之言論,有隨時禁止該文章推文之權利。
1.6 :不受理發推文7日以上未檢舉之檢舉。
1.7 :板務溝通來信請勿用閃爍文字,否則不回應。
1.8 :所有違規條例有累犯加倍之處分,蓄意累犯者則永久禁言。
1.9 :板主得視板上情況增加或修改當前板規,但罰則不得溯及既往。
P.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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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發表文章相關規範
2.1 :空白文、無意義文、一行文、注音文、手機操作失敗文,違者刪文禁言2日。
2.2 :非板主請勿使用[公告]標題,違者刪文禁言7日。
2.3 :轉錄他人文章請先徵求原作者同意,此項僅限原作者檢舉違規,
除有關本板組務判決文外,違者處份同2.2。
2.4 :發文或推文爭吵、戰文、板主有權視情況禁止推文或回文,任何人皆可檢舉,
爭吵、戰文之發言由板主來判定其是否有到爭吵之線,處分退文禁言30日。
 2.5 :發文或推文中含有對特定使用者、族群言詞侮辱、謾罵、歧視、
、威脅、性騷擾,請當事者親自檢舉,處份同2.4。
2.6 :本板禁止無關台中的政治文,處份同2.4。
2.7 :本板禁止違法情事,所有法律責任由板友自行負責。
禁止徵票根、發票、其他違法事項。
違反站規、2.7之文章處以退文禁言60日,累犯加倍。
(百貨周年集發票換贈品不在此限) P.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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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文管理
3.1 :惡意推/噓文至影響文章閱讀之使用者,
於多篇或同篇文章重複推/噓文,發表推文時間互相相隔1日內,
推文內容相近或無意義,並累計達3則推文者,禁言60日。
3.2 :利用修改文章,"故意"竄改或刪除他人推噓文經查證屬實,禁言90日。
(如惡意人身攻擊、公佈私人資料在先則不在此限)
唯因板務繁忙,請被刪者或被改者親自檢舉,否則皆不受理。
3.3 :於推/噓文中違反板規者。除依板規處罰外,
有涉及交易、隱私洩漏部分板主得刪除推文。
3.4 :禁止於推文中提供交易相關資訊
認定標準為連續推文3行,或10分鐘內連續推文3行
內容為提供收費服務資訊,或自己有相關商品提供
(ex:A板友徵業代,B板友說自己是,並連續推達3行)
違者禁言14日。
其餘關於推文交易資訊之規範,比照「置底交易」。
P.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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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特殊文章規範
4.1 :判決適用被處分之分身,禁言後,若再出現分身推文、發文、回文,
經站方查證者,本尊分身一律永久禁言。
4.2 :於看板發表相似標題或文章,影響看板秩序者,視為洗板,退文禁言半年。
除大台中發生重大公安事故及地震天災發生後,
於5分鐘內的貼文可不受此規範,超過者如自刪可免除禁言但仍需退文。
標題請使用[情報],若有標題錯誤者板主將強制修改不另行通知。
4.3 :手動置底
除已有規範選項外,
其餘選項於7天內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者皆退文禁言14天。  
※同IP不同帳號洗版、CP、手動置底,送帳務部處理。
 若經站方查證使用多重帳號重複PO文,將處退文及永久禁言。
※一日內於站內各板CP5次以上,或大量無意義文章,直接退文不另行通知。
 CP文定義:於複數以上看板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5篇以上
4.4 :禁止發表違法募款文、徵志工文,如需發表相關文章,
請將經政府核可之相關文件節錄、掃描、照相...等方式寄信給板主,
經板主核可後方可發文,違者退文禁言14日。 P.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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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簽名檔視同內文 有違規依照該違規項目論處。
4.6 :惡意或未經同意洩漏他人個資者及隱私、人身攻擊者,退文禁言60日。
    若無文可退則禁言90日。(個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判定)
P.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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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發文種類: (自創標題、依照文章內文由板主自行認定分類。)
 5.1 :[交易]
 交易文包含:[合購]、[求租]、[租屋]、 [廣宣]、[贈送]等項目。
   為求板面整潔,採單一標題,請更改成合適標題,賣物使用[交易]。
如標題錯誤板主將直接修改。
1. [贈送]、[求租]無需發文資格、不計發文次數,
但是需列出時間、地點、物品內容(預算),若資訊無齊全者,刪文禁言7日。
   2. 發表交易文需有交易文資格,
登入300次、發文篇數90篇、退文數為0,
    每個帳號限15天1篇,違者退文禁言30日。
3. 廣宣文需有廣宣文資格 ,
     登入400次、發文100篇、自介2個月以上、退文數為0,
每店每月限1篇,違者退文禁言90日。
   4. 交易文需列出時間、地點、物品名稱,違者刪文禁言14日。
買物應以[徵求]文發表,詳見5.2徵求文規範。
P.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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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贈送]票券,點數...等可發文,但因應各大超商在不同時期可能引起熱潮
進而造成版面上混亂,必要時發[公告]文短暫禁止贈票&贈點可發文,並
統一至[置底交易]處理。違者刪文禁言3日。
6. 票券交易規範同5.1.5。票面標註不得轉賣者不得轉賣
7. 禁止徵求或提供代刷,揪團在外的統一結帳不在此限,違者處份同5.1.2。
   8. [合購]開放合購,唯僅接受從合購板BuyTogether轉文過來,且必須是合購主
轉文3日內未遭合購板判定違規,否則屬違規合購文。違者退文禁言14日。
9. 禁止發表提供代買,違者處份同5.1.2。
10. 嚴禁活體動物買賣,不可販售黃牛票,不可低買高賣
如:交易免費票券(含以免費商品發表交換)
(也適用於有價紀念品、紀念幣、超商點數...等)
低買高賣判斷準則以商品包裝所示建議售價為主
經中華民國政府登記合法之單位所公告之最低售價為輔,違者退文禁言30日。
P.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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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徵求]
不限任何代價回饋但不可等於0,發表身分限定為買方,可用此徵求代買。
(但超商點數及物品相關,如經公告禁止,請至置底買賣文)
已徵得之文章,若只消除內文而無自行刪除,板主可不經同意刪除該篇文章。
座談會、抽樣調查適用此分類。此分類違者處份同5.1.4。
1. 禁止徵求或提供代刷,揪團在外的統一結帳不在此限,違者處份同5.1.1。
5.3 :[揪團]運動、打球、唱歌、電影、吃飯、出遊...吃喝玩樂請用此分類。
1. 線上揪團的限制,
(包含各網站、通訊軟體之社群EX:Line群、FB社團)
登入800次、發文100篇、退文數為0,
每月限1篇,違者退文禁言90日。
2. 不開放涉及金錢的博弈類揪團(含卡片桌遊),若文章內容涉及金錢交易,
產生的法律行為由板友自行負責,並退文禁言90日。
3. 每個帳號1天5篇,欲更改內容請修文,
同種類揪團文12小時1篇,預揪可24小時1篇,違者退文禁言15日。
P.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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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文章中必須附註相關集合地點、活動、時間,違者處份同5.3.3。
5. 揪團在外行為與本板無關連,請慎選及注意安全。
若產生法律行為,由板友自行負責。
如人身安全問題需要協助(PO文協尋、文章備份等),板主會盡力配合。
5.4 :[閒聊]每個帳號限1天1篇,違規者刪文禁言7日。
本分類不強制規定必須切確與討論台中有關,但若過度氾濫,
刻意鬧板,或有其他妨礙討論風氣情事,
板主將視情況懲處退文與水桶30日以內處分。
5.5 :[新聞]需檢附文章連結/出處,每個帳號限1天1篇。
此發文限制,上站250,退文0篇,違者退文禁言3日。
1. 新聞文章皆不得修改(含上色底線),違者刪文禁言7日。
2. 不得發表無關於台中的八卦/宣傳消息,違者退文禁言14日。
   3. 商家於新聞中的置入性行銷,應以[交易]文之[廣宣]發文,
違者退文禁言30日。
P.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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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OP相似新聞,刪文禁言3日。
5. 曾在本版違犯板規5.5系列者,1個月內不得再次於看板發表[新聞]
違者退文禁言30日。經站方查為多重帳號者則永久禁言。
5.6 :[自介]
請利用發文系統選項一之格式,標題須有自己的ID,
未依格式由板主修改標題,內容需至少50字,否則刪文。
5.7 :[食記]、[遊記]
關於分享在大台中食記、旅遊的記錄或是留影,
接受招待、試吃須誠實揭示。
初犯者退文禁言60日;累犯者,退文永久禁言。
針對同一店家60日內限發表1篇文章,違者退文禁言14日。
同一帳號7日限1篇違者退文禁言14日。
5.8 :[請益]
大台中地區生活問題,吃喝玩樂,可用此選項,
     內文需註明請益何地區或台中明顯地點,違者刪文禁言5日。
P.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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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資訊]
大台中的食衣住行育樂...皆可使用此分類。
政府機關公務訊息、教育研究、公益團體主協辦、
免費活動(講座、團康)、電視節目錄影採訪、政治參選人活動宣傳
不可為私人宣傳或店家營利(簽書會、貼團購連結、個人網站、發放折價券)
(上述為廣宣請看5.1.3),違者處份比照5.8。
5.10:[情報]
大台中發生重大公安事故及地震天災、拖吊或臨檢路段之用,
違者處份比照5.8。
 5.11:[協尋]如遺失、拾獲、失蹤或車禍目擊者使用此分類,請注意是否與他人重覆。
濫用此分類者,退文禁言30日。
5.12:[板務]鼓勵板友使用[板務]標題,板友如有板務建議可發此標題。
使用此標題內容無關板務者,刪文禁言7日。
5.13:[問卷]台中板只開放「含有台中市為調查範圍」的問卷發文(含訪談)。
所有訪查行為,需以站內信將訪問主題內容連結提供予板主,
核准後方得發文,若為台中市內學校則可不限制主題,違者刪文禁言7日。
P.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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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4:[徵才]徵才文只適用正式公司及各大小行號徵才(員工)用,且工作地點在台中,
必需明確的說明薪資、工作時間,不可違反勞基法,違者退文禁言14日。
如為一般板友要尋找臨時性人力,如:修電腦.搬家.臨時演員等,
則可以用[徵求]來發文,不論文中是否提到"以現金支付勞力"。
5.15:[其他]:可改成[認養]、[共乘]、[交換]、[集氣]、[黑名]
地點、內容皆需與台中相關,違者處份比照5.13,涉及公布個資處份比照4.6。
附註:[黑名],可公佈ID,若涉及個資需隱藏部分資訊,嚴禁完整公開。
P.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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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修改歷程
20150802 新增5.3.5 並調整順序成5.3.1 依序往後延
修改調整 5.5.1~5、5.8、5.9、5.10
P.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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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xy369 (自耕農™)   2015-05-09 16:34:00
作者: nba9999 (海上鋼琴師)   2015-05-10 13:27:00
可 站內
作者: Triticum (MLB超好看)   2015-05-10 14:01:00
箱的線(只有這個有點舊),賣$4000,可小議價,北區面交或站內信討論。 http://i.imgur.com/fTJY10w.jpg
作者: ruby925529 (黃蛋黃)   2015-05-11 13:22:00
[售]jo malone五月限定水梨花香水100ml 4100台幣站內
作者: foramenity (關你什麼事)   2015-05-11 18:21:00
站內信
作者: vwutopia (wei)   2015-05-11 18:59:00
眼影
作者: pishan622 (南義馬丘)   2015-05-11 22:14:00
餐),平假日可使用,欲售4500元,到期日105/05/31
作者: redprince (Bred Lee)   2015-05-13 14:00:00
盒 原價8300賣6000逢甲面交 可議價 http://i.imgur.com/p48Y3wo.jpg
作者: victorb (guo)   2015-05-14 20:31:00
【徵】8/1愛最大 演唱會票2張!!!! 任意價位
作者: heavenbing (烤焦餅乾)   2015-05-15 10:58:00
站內信 興大面交
作者: hawksncp008 (さくら咲く )   2015-05-15 19:17:00
作者: laechan (揮淚斬馬雲)   2015-05-18 22:30:00
板規5.9「不可為...」後面可能要增加更多附註如:收集個資通常符合5.9的活動都是免費x開放進場x不用事先登錄資料
作者: pe97jay (屏東我來了)   2015-06-10 17:00:00
歡迎L版規歸建
作者: ymca0718 (捏摳嘛嚕)   2015-06-10 17:27:00
歡迎L版規歸建
作者: edward40812 (甘草治禿頭)   2015-06-10 18:18:00
恭迎L版規歸建
作者: Vita2256 (樂小花)   2015-06-10 23:30:00
L版規,好久不見了,我好想你!
作者: stqqq (紀文In台中)   2015-06-13 15:47:00
好想念
作者: hellokito (我的夢總是香香的)   2015-06-14 11:28:00
還蠻推l大的,若交易文要全面至底,可能要先問板上眾買家接受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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