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兩封信件 與本案並無關係
上兩封信件為本人已處於申訴之後所寄
且高雄板主simonjen內容僅告知已回覆於申訴板(證04)(證06)
既已回覆至申訴板 何必再次來信告知
且內容與原信件僅為字數變多 其餘實質並無太大差別
今又將該信轉至板上 本人只能合理懷疑
板主來信目的僅為誘導本人做不理性回覆
本人既已選擇申訴流程
板主來信件亦無提及任何妥協意願或解決方式
本人無法理解該板主來信用意
出於習慣性回信 故本人回 "只是走個形式 大家都懂的"(證05)
且後續持續對這幾個字借題發揮 上綱上線(證06)
故本人認為 高雄板主來信 信件本身用意明顯 僅為誘導申訴者不理性回覆
我回顧以往高雄板主simonjen組務板在申訴歷史
亦有誘導申訴者在申訴過程中信件不理性回覆然後轉至板上引導審判之紀錄
該板主simonjen為此方面行為為累犯 上述信件應理解二人私下筆戰(證04 05 06)
正式回覆 應該以申訴板上文章為準
綜上所述 本人對高雄板板主simonjen此釣魚之行為表達鄙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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