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檢舉人應負誤判之責任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4-11-07 09:59:10
※ 引述《steve1121 (o'.'o)》之銘言:
: 檢舉人為板主減輕負擔 提出檢舉事項故是好事一件
: 但若是浮濫檢舉 不僅造成板主工作上的負擔
: 被檢舉人因不服而上訴 也造成組務上的工作上增加
: 製造不必要的資源浪費
: 也讓許多被舉人因誤判 而影響發文之權利
: 然而 若是因為誤判 而造成的機會成本(冤獄/板務)
: 檢舉人似乎不用負任何的責任
: 所以檢舉人就心無旁貸的大量檢舉 若板主沒有依照檢舉人之標準做判決
: 檢舉人就往上申訴板主瀆職 有些板主可能就因此受檢舉人之牽制
: 然而 就讓檢舉人凌駕板主之上 其檢舉人之心態可議 (選不上板主 就整板主)
: 所以 本人建議檢舉人必須實名檢舉 並且必須為檢舉之案件負責
: 檢舉人在檢舉板發文檢舉文章 應該要有P幣之獎勵
: 但檢舉人因誤判所造成的 冤獄/板務 也應負責任
: 例如:#1KLOh6ek (L_TalkandCha) 之案件造成使用者 fanssica 等七人之冤獄
: 檢舉人應也因浮濫檢舉 體驗一下被浸水桶之感覺
: 當檢舉人體驗浸水桶之後 再下次做檢舉時 應該就會三思而行
: 檢舉人應該就會仔細的評斷檢舉案件是否 不是因為個人恩怨而失去理智而送出
: 因為只要誤判 檢舉人也會怕被浸桶 就會減少浮濫檢舉之案件量
: 最後結論:檢舉人若是浮濫檢舉 那跟網軍洗板帶風向有什麼差別呢? o'.'o
你提到 #1KLOh6ek (L_TalkandCha) 所以回應如下
一、使用者 fanssica / icelaw 撤銷六個月水桶。
#1JnfPmKh (GossipPicket) [文章] 88057 鬧版無退文
● 3 7/12 fanssica □ [問卦] 生日沒人跟我說生日快樂怎…(Gossiping)
88057 7/12 - □ (已被boyo刪除) <fanssica> 鬧板
鬧板沒退文沒水桶
#1Jo7vKzx (GossipPicket) [ptt.cc] [文章] 手動置底 第二次檢舉
同樣的新聞自刪後重貼 手動置底
2 7/14 icelaw □ [新聞] 不抱怨、夠出色 工作自然… (Gossiping)
3 7/17 icelaw □ [新聞] 不抱怨 、 夠出色 工作自…(Gossiping)
90896 X3 7/14 - □ (本文已被刪除) [icelaw]
95514 X1 7/17 icelaw □ [新聞] 不抱怨 、 夠出色 工作自然找上你.
推 boyo:done' 07/18 01:16
108 X4 7/17 - □ (已被boyo刪除) <icelaw> 手動置底再犯劣退
二、iloveuTaiwan / ppu12372 撤銷半年水桶。
#1JnOCfaT (GossipPicket) [ptt.cc] [文章] 92478 第二次檢舉
厚問
類似的文章每天都有好幾篇,嚴重厚問
推 boyo:done 07/15 23:06
71 7/15 - □ (已被boyo刪除) <iloveuTaiwan> 厚問
#1JnODLoR (GossipPicket) [ptt.cc] [文章] 92519 第二次檢舉
厚問
推 boyo:done 07/15 23:06
72 4 7/15 - □ (已被boyo刪除) <ppu12372> 厚問
三、使用者 babylickme 撤銷一年水桶。
#1Jo7ZAI5 (GossipPicket)
●93975 ~ 2 7/16 babylickme □ [問卦] 為蛇麼女生沒有雞雞=.=
厚問 自刪
推 boyo:done 07/18 00:45
四、使用者 tonypong / takachen 撤銷三日水桶。
#1Jo7rZlT (GossipPicket) [文章] 95335 第二次檢舉
新聞超貼 退文 內含兩新聞連結
推 boyo:done 07/18 01:14
106 9 7/17 - □ (已被boyo刪除) <tonypong> 一篇多新聞
#1Jo7tKMt (GossipPicket) [ptt.cc] [文章] 95350 第二次檢舉
政問
推 boyo:done 07/18 01:14
107 3 7/17 - □ (已被boyo刪除) <takachen> 政問
這些被刪掉的文章 以後檢舉人可以跟板主要來當申訴證據嗎
我相信可以拿到的話 這些都不會被撤銷
組務裁決後的看板檢舉案 沒有特殊情況 再上訴是不受理的
作者: himlive   2014-11-07 10:30:00
作者: whiteadam (blue eyes blue)   2014-11-07 10:59:00
推 相關證據已經很清楚。不是冤獄
作者: victoryss (☞ ☑中间选民 ☑爱歹玩)   2014-11-07 12:44:00
(σ≧▽≦)σ 喔喔~~喔喔~~喔喔~爪爪
作者: himlive   2014-11-07 15:34:00
我出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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