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BuyTogether水桶判決不服

作者: loverlover (小蜜桃)   2016-07-09 00:11:33
8/18截止-1/17流團-4/17截止-6/20高頻首次警告。(警告時間:6/26 20:08)
i版友 6/20這團是不符合時間的,所以被首次警告
請s版友提出說明
有人提供以前文章說明您曾是威秀員工
請問現在是否仍是威秀員工?
※ 引述《shawncool (MonKey)》之銘言:
: 申訴人 :shawncool
: 被申訴人:BuyTogether 版主 nami0826
: 看板板名:BuyTogether
: 申訴訴求:被處於水桶365天之限制
: 本人於6月26日19:46在合購版發文合購威秀電影票,19:49文章被版主nami0826刪除
: 由於被版主認定為高頻率發文,但我每次自用20張電影票,平均兩個半月會合購一次
: 我自認為每個禮拜一部電影,每次3~4個朋友看,這時間是很正常的狀況
: 且我在1月有詢問過版主所謂高頻率的認定標準是什麼,版主在信中回答我這是以他們
: 自由心證為主,所以在6月26日發文前我有先看過其他版友合購同商品的文章好知道版
: 主的允許時間大致都為何時?
: 其中,版友iniquityy在今年1月10日.4月14日.6月13日都合購過同商品,所以我認為在
: 兩個月的期限是版主允許的「頻率」中,而今年我在1月27日.3月28日都合購過同商品,
: 以兩個月的期限來算我這次6月26日再次合購商品也已經超過兩個月,而我生活中也只需要
: 合購電影票,因為只有這東西是合購能便宜很多,但若我個人一次買100張負擔又太大!
: 所以我不懂所謂的高頻率的標準到底在哪?
: 再者,我今年1月接獲高頻率警告後,兩個月後3月28日發文時版主們也並未告知我這是
: 所謂高頻率,但卻在6月26日發文時直接給我水桶這也是我納悶的地方,因為所謂的高頻率
: 版主的版規根本沒有一個標準讓版友們很難摸清楚到底什麼時候可以,什麼時候不行
: 基於以上條件,我必須申訴我不服此次水桶的處罰。
: 申訴證據:
: ┌─────────────────────────────────────┐
: │ 文章代碼(AID): #1Mfym2RQ (BuyTogether) [ptt.cc] [票券] 威秀電影團體票-永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yTogether/M.1453837314.A.6DA.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34 Ptt幣 │
: └─────────────────────────────────────┘
: 上面的文章是首次被警告高頻率
: ┌─────────────────────────────────────┐
: │ 文章代碼(AID): #1M-3lfai (BuyTogether) [ptt.cc] [票卷] 威秀電影團體票-永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yTogether/M.1459108841.A.92C.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14 Ptt幣 │
: └─────────────────────────────────────┘
: 上面是3月份發文的文章
: 另外此次6月26日的文章已經被刪除,所以無從提供
: 但是我有先查詢過版友iniquity的頻率才發文,所以也希望能從這方面去看水桶的公平性
: 以上,再麻煩了!!謝謝!
作者: shawncool (MonKey)   2016-07-10 01:26:00
我在2008年5月~10月曾經任職於威秀影城擔任工讀生,後來就離職了~
作者: loverlover (小蜜桃)   2016-07-12 10:22:00
喔 板務繁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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