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Stock板主濫用板規4-2-1處分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2-03-18 21:43:18
小組長、申訴人好,再說明如下:
※ 引述《nextpls (thanks)》之銘言:
: ※ 引述《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之銘言:
: : 二、違規處理部分:
: : 如前項所示,申訴人在最後一次處分之前,曾違反同一條板規達至少五次,同時我曾
: : 刪除申訴人發表之文章一次,內容如附錄一所示。詎料申訴人仍持續發表閒聊文(附
: : 錄二),因此在考量過往處置情形之後,決定給予累進水桶一年處分。
: 以下這段離題了
: 不過你提到附錄一我就想抱怨
: 從附錄一就可以知道這版主多愛亂刪文
: 這篇我陳述的都是事實
: 貨櫃三雄的400張以上大股東持有張數和一年前相比掉了不少
: 我只是沒有把數據貼出來
: 去年EPS47,今年EPS60,配發率五成
: 都是參考投信的報告
: 本益比、本淨比、殖利率
: 這些慣用的估價手段在航運根本沒有參考經驗
: 我想不用我仔細解釋了吧
: 有在關注航運的都知道,台灣航運很可憐
: 所以我用laptic板主強調的具體投資價值
: 從股利的角度,分析最安全的進場點位
: 我又不是很閒
: 我引用的每個數據都要貼上來源要花多少時間?
: 我貼一個數據讓板友自己去思考
: 用功的自然會自己去找答案
: 重點是我的分析文有扭曲事實誤導板眾嗎?
: 如果有,歡迎指出,我絕對接受處分
: 每個人都有不同觀點
: 覺得我的分析文讓你看不上眼
: 那你可以回文反駁
: 而不是濫用權力直接刪文
是否有「濫用權力」,按照站規應由小組長認定事實之有無
而我個人乃是按照「板主權力義務規範」中賦予的「看板文章管理權」,處理板上的一切
違規文章、推文
至於該作法是否妥當,根據本站的分層負責機制,在此全權交由小組長依法判決。
與此同時,沒有在文中把數據貼出來,基本上只會讓文章更加形同閒聊無誤
如果當初發文時,即提出相關證明,還會來到今天的地步嗎?
確實如您所言,每個人都會有本身的觀點,但亦應有事實佐證
如果文章內容中出現與長榮的年報、投信報告等不相符的情事,按照板規4-8 來說,不會
止於刪除文章處分這樣簡單了(且有可能依 4-0 加重)。
但目前我認為該部分沒有成立的空間,因此不在這邊深入細述。
: : 三、回到本案主體 (即「附錄二」):
: : 按照板規 4-2-1,已經明確說明「無建設性言論或非以研究或請益為目的者」為違規
: : 範圍。經查申訴人發表的文章,雖然確實有提到「技術面」、「籌碼面」及「基本面
: : 」,但沒有充實分析到長榮(2603.TW) 的具體投資價值,單純只是普遍上明顯看得出
: : 的「酸文」,也沒有呼應到前面的請益內容,所以才會逕行處置。
: 建議laptic板主把國中課文 雅量 翻出來看
: 有人覺得像棋盤,有人卻覺得像綠豆糕
: 板主也認可我提到技術面、籌碼面、基本面
: 所以我的分析文
: 有人覺得受用
: 有人卻覺得像「酸文」
: 身為板主立場應該中立
: 不該拿自身喜好去做判決
: 正如我在申訴文提到
: 技術面和籌碼面各有流派
: 這些派別都是以短線操作為主
: 難道會用具體投資價值來評估?
: 為什麼分析文一定要提到具體投資價值
: 板規好像沒有這一項
: 我也很好奇「具體投資價值」是指哪些東西?
: 可以請板主發文一篇示範嗎?
: 然後納入板規
: 未來分析文只要沒有具體投資價值,一律水桶
: 身為一個板主
: 對分析文不滿意
: 應該是在板上直接回覆參與討論
: 而不是濫用權力刪文
基本上同前所述,板規確實沒有載明「分析文一定要提到具體投資價值」之類的文字,但
不代表板主應縱容類似文章留存於板上,所以才會有「閒聊文」、「喊盤文」等板規的存
在,絕無「按個人喜好執法」之事。
另外按照「板主權力義務規範」,「板主有責任引導版面風氣及討論」。
以上說明,之後不再回應。
*參考來源:#1348aPLp (SYS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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