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組基於板務溝通,請板主請 Stock板板主laptic72小
時內至組務板 Law-Service說明對申訴文#1bJqTy2n (StockPicket)
改判理由,並說明為何初判會引用4-11 (上位法「聚眾鬧板」)
若有其他答辯請一併回覆。
本文同步轉發至laptic信箱內。
※ 引述《yangjam (截圖俠)》之銘言:
: 申訴人 :yangjam
: 看板板名:Stock
: 被申訴人:laptic
: 申訴訴求:撤除不適任板主laptic職務
: 申訴事由:
: 1.
: 本人於Stock板討論串正常留言回覆,回覆內容均符合Stock板規,未離題及引戰,板規亦無
: 禁止使用者對過往文章噓文,卻被laptic板主以「聚眾鬧板」為由暫停留言長達10年,以下
: 為看板公告:
: #1bJpL8zK (Stock)
: 但文章中可明顯看出皆為本人yangjam一人留言,並無其他使用者參與,何來「聚眾鬧板」
: 之行為?
: 且若僅因在長時間未留言之文章中發表意見即會造成版務運作困難,全站對過往文章之朝聖
: 文不勝枚舉,想必早已造成版務癱瘓難以運作才是。
: 可看出本次禁止留言並非因違規,造成版務運行困難亦為無稽之談,僅僅是laptic板主因私
: 人因素而下的決斷。
: laptic板主僅因自己的文章被噓而全憑個人喜惡進行板規執行,違規內容是憑空捏造,備註
: 說明中「造成版務運行困難」也僅為空穴來風非事實,本人認為極其不妥,實乃咨意妄為之
: 行經。
: 2.
: 初始未編輯公告中,本案件laptic板主揚言本人yangjam禁止提出申訴,但根據以下判例
: https://www.ptt.cc/bbs/BoardCourt/M.1537445634.A.D35.html
: 一、
: 為保障使用者網路公民權,
: 履行本站對使用者受處分至少一次向上申訴權益之保證,
: 具體實踐#1ReeLWvv (BoardCourt)所述之價值與精神
: 站務方保障所有使用者皆有申訴之權利,laptic身為板主,卻恣意妄為擅自禁止使用者提出
: 申訴,實乃視站規於無物之惡劣行徑。
: 此外,在發表公告後即可鎖文並多次修改對自己不利之文章內容,此般躲避使用者參與討論
: 及試圖規避責任之行為,再再體現laptic板主會因個人喜惡進行決斷,並非適任板主應當有
: 的行為。
: 3.
: 在以下檢舉文案中
: #1ZzAp5wL (Law-Service)
: 即可得知,laptic板主曾因隔空水桶而被警告需謹慎操作避免往後造成錯誤判斷,此次判決
: 應是laptic板主經深思熟慮後所下之判斷。
: 但使用錯誤的板規暫停使用者留言長達10年、僅憑個人喜惡對公告文鎖定及修改、對站務賦
: 予使用者之權利肆意踐踏,都一再說明laptic並不適任看板板主。
: 4.
: 此案於股檢板申訴案中
: #1bJqTy2n (StockPicket)
: 已透過aloness板主提出之問題證明,此案是在無證據狀況下由laptic 板主逕自做出的判決
: ,且laptic 板主對提出之問題長達三日不予回覆。
: 然而,在解除水桶公告中
: #1bMF8oBo (Stock)
: laptic板主仍辯解此案為「判定過嚴」、「錯誤解讀之虞」,非但沒有對做出錯誤水桶,將
: 無辜看板使用者禁言長達一週之事表達任何歉意或反省,仍舊對自己恣意妄為且獨斷之行為
: 試圖狡辯成「錯誤解讀」,甚至將案件遲遲未結案歸咎於aloness板主未能給予回覆,可見
: 其態度蠻橫且不知悔改,並非適任板主應當之行為。
: laptic板主身為站方管理階層,竟公私不分、恣意妄為、憑空捏造違反板規之事項,濫用看
: 板管理職務行報復事實,事後不見其反省態度還試圖輕描淡寫帶過自己的嚴重失誤,顯不適
: 任看板板主。
: 綜上所述,本人請求對濫權之laptic板主進行最高程度之處分,撤除不適任板主laptic職務
: 以示公平及負責。
: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