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諮詢] 現在真的以匿名網路罵人除罪化了嗎?

作者: starcraftiii (星海爭霸三)   2014-10-21 19:55:50
剛好我今天收到的不起訴書可以參考一下
七月的時候吧,收到傳票
在PTT上我被人家告妨礙名譽
那篇在這裡
https://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7876923.A.A08.html
因為之前就有過經驗所以我根本沒在怕
偵察庭時,對方和書記官表示: 帳號就代表本人,我不應該這樣罵他
然後我表示:帳號無法代表本人,因為你並沒有把你現實中
真實的資料和人格投影到你的帳號上,也查不到
如果你說帳號就代表本人,那你有那麼多個帳號?那一個才是你?
大概就是這樣
然後不起訴書的內容我直接貼上重點
http://ppt.cc/WCgZ
講白一點就是,你要告妨礙名譽
請證實你現實中的確有名譽上的受損才成立
等價於,你的網路身份是可以馬上知道你現實身份
※ 引述《blbl1823 (啊)》之銘言:
: 沒案子只是單純好奇
: 我記得暑假有修法說本刑幾年以下的不能查IP
: 又妨害名譽罪章的好像都沒超過
: 所以現在只要用分身+跳板
: 或是在一些普通人沒辦法自行查IP的地方罵人
: 像是遊戲中、沒附IP的網路論壇
: 是不是就真的免責了阿?
: 在我的想法中
: 不能查IP=找不到人=告不成
: 懇請各位鍵盤法官解答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10-21 23:20:00
實務上目前兩說並存 所以要看運氣 XD
作者: shangyu (安安安安安安安安安安安)   2014-10-22 00:01:00
請問要怎麼樣才算帳號投射到個人人格呢?要列出關聯性嗎?
作者: swattw (Swat-未來模式)   2014-10-22 01:03:00
好像有人可以指出我的ID跟我現實身分的關聯性Orz
作者: lovebbcc (花本はぐみ最高...)   2014-10-22 08:19:00
哈哈 有人還私信告訴別人我的真實姓名的這樣算不算這樣不知道算不算跟現實身分連結 某人啊自己被自己害死
作者: shangyu (安安安安安安安安安安安)   2014-10-22 08:43:00
可是宅宅怎麼辦?人格就只在網路上,網路才是他們的重心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10-22 14:06:00
103,審簡,973 認定PTT帳號是可以成罪的 被告還有律師喔100,聲判,27 檢察官認為無連結 原告不服交付審判失敗所以 還是祈禱遇連兩關都到對妳有利的那種實在 XD要怎麼主張?查台北地院判決關鍵字用PTT學別人就好啦 XD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4-10-22 16:14:00
大大,請問判決書可以借我印給檢查官嗎?(小弟目前也有2件妨礙名譽案件在偵查庭)
作者: season002 (WTF)   2014-10-22 19:19:00
這真的很看運氣,遇到另一派的會認為你狡辯死不認錯不過,我覺得分身太多的那種遇到哪一派成功機率都很小
作者: chinaeatshit (我愛台灣!中國吃屎!!)   2014-10-23 21:05:00
這種東西很吃自由心證的
作者: Boter (Boter)   2014-10-27 14:37:00
像統神
作者: sopi   2014-10-31 03:42:00
譬如qn吧XD? 要夠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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