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視同上訴人

作者: evil05220912 (小王)   2014-10-24 11:58:20
案件是分割土地
原告1人、被告3人
一審勝訴後,被告其中一人提起上訴
狀紙上是寫其餘被告2人視為上訴人
但是原告已經跟其他被告達成協議不再上訴
想請問是否能將那2位被告轉成被上訴人(不委任)
查詢相關判決都是直接以民訴56-1要合一確定解決程序問題
但是沒有看到可以互換的
想請問是否可行?
謝謝
作者: alawyer (alawyer)   2014-10-24 12:50:00
就單列受任的上訴人,其餘部分就不用管。他們與對方達成協議,就不用出庭即可。
作者: paljiajim (百步胖胖蛇)   2014-10-30 09:56:00
分割共有物,必要共同訴訟。
作者: alawyer (alawyer)   2014-10-30 18:56:00
不用出庭,和有無列原被告(或上訴被上訴人係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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