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umors (幽默太帥)
2016-09-07 09:07:29其實我對各位道長的法律見解覺得都很有道理
但我為原審辯護人的安危捏一把冷汗
因為道長們動輒拿自己的承辦案例的刑度來比照本件
但是好像都忘了現在是「當事人」主動上來詢問
而且毒品是重大刑事犯罪
難道道長們發表意見前 不能先為原審辯護人留條活路嗎....
幫QQ
作者:
nengneng (nengneng)
2016-09-07 09:09:00有的案件是被當事人自己玩死的,我有一件二級的案件,起訴時,我就認為沒救,一直勸他認罪用17條減刑,但這位老兄堅持不肯,一直要用轉讓抗辯,結果判八年。另外一個案件的當事人是被他偵查的律師害死,律師跟他講先認罪才能聲請交保,原本歷次供述都是二級,卻認了一級,連譯文也沒有,但後來法院還是不給交保,一直羈押到二審,後來縱使不認一級,只認二級,但一二審都還是判一級,偵查中自白的效力遠高於其他所有的證據阿,只有賣一次,判16年。同道固然不要互相攻擊,但有些辯護人的策略真的會害死人
高雄地院有一件販賣5次2級均認罪,各3年8,再1條轉讓禁藥8個月,合併執行刑16年6。二審三審直接確定。高雄地院100訴1196。
作者:
pnLin (我腦袋的轉速好慢喔)
2016-09-07 11:23:00原po的原審律師是法扶。若找法扶又怪法扶律師,很爛。嫌不好可自費
死不認罪也可能是刑度判斷標準啊,可況59的應該是有認罪無法拿來比較吧
作者:
towar (戰鬥目的即戰士生存意義)
2016-09-07 17:00:00先不管犯罪事實,有些還看被告投不投法官的緣也有差各律師對打各法官,沒有那種一定標準的,這也不算是相比~
作者:
sacris (擱淺在深邃)
2016-09-07 22:30:00抱歉 我不是當事人@@a... 被告另案服刑 只能我幫蒐集資訊
原po一審的律師是法扶的話 只能說 要好的品質 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