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教! 法律追訴期產生的理由是什麼?

作者: joshuawu0607 (joshua)   2011-03-07 13:12:44
主要是為了懲罰政府怠惰不作為吧
而且其實太常的追溯期有些時候證據上會有困難
對於被告來說可能沒有辦法證明自己 無罪
※ 引述《jodawa (jodaway)》之銘言:
: 如題
: 想向各位大大請教 好像有一種東西叫作法律追訴期
: 就是說如果犯人犯了罪 但是都沒人發現 一直到很久以後(比如幾十年以後)
: 才有人發現 開始追查等等 但是如果已經超過法律追訴期
: 就無法定這個人的罪
: 想請問一下在法律上這種制度的理由是什麼?
: 另外請問一下目前在法律上懲罰的主要目的是什麼?
: 是改造犯人?
: 還是起嚇阻作用?
: 還是報復性的懲罰?
: 還是其他?
: 請教各位大大 謝謝
作者: LonelyLove (傲然與懦弱)   2011-03-07 19:19:00
刑事被告不需要證明自己無罪,是檢方要證明他有罪刑事法上的無罪推定原則是最基本法治國思想中的一環
作者: eunacat (我是貓還沒有名字)   2011-03-07 19:54:00
懲罰怠惰不作為? 追溯期經過有對於"政府"不利益的效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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