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生活法學篇]‧
何謂情理法?—從《三國演義》談起
「義」是什麼?
是情理法的交集?
是中國傳統社會中的「憲法」?
可與今日源自西方的憲法概念貫通?
《三國志傳》(北京藏黃正甫刊本)〈關雲長義釋曹操〉:「孔明曰:『此是雲長故
意放了。昔日漢高祖斬丁公、封雍齒,所以正軍法也。王法乃國之典刑,豈容人情哉?既
已立下令狀,罪不能免,推出斬之,以正軍法。』玄德苦告曰:『吾兄弟三人,桃園結義
,誓同生死,今日犯法,雖當死罪,奈何違却前盟,豈忍獨死,望權宥釋,他日以功贖之
。』眾將再三哀告,孔明方免。」正史上並無同樣的記載,《三國志演義》為何有此一段
描述?
都說傳統社會文化講的是情理法,情理法,指的是人情、天理、國法。《三國志傳》
是羅貫中所著《三國演義》明代的版本,也是較為早期的版本。此處是華容道關羽義釋曹
操一節的結局。關羽犯了國法(軍法、王法),諸葛亮不講人情,劉備則以桃園結義求免
。此文之中,有人情與國法的衝突,國法似乎高於人情,但是「法」與「情」終究皆向一
個「義」字靠攏或退讓。「義」就是「天理」嗎?
《三國演義》,或稱《三國志演義》一書的題旨,是「演義」,也就是要從陳壽《
三國志》的正史記載中推衍「義」理,它統合了傳統社會中知識分子與庶民階層的價值觀
念,沒有讀過四書五經的人很多,不知道《三國演義》故事的很少。胡適先生說,《三國
演義》是「一部絕好的通俗歷史,在幾千年的通俗教育史上,沒有一部書比得上他的魔力
。」「五百年來,無數的失學國民從這部書裡得著了無數的常識與智慧。從這部書裡學會
了看書寫信作文的技能,從這部書裡學得了做人與應世的本領。他們不求高超的見解,也
不求文學的技能;他們只求一部趣味濃厚,看了使人不肯放手的教科書。四書五經不能滿
足這個要求,廿四史與通鑑綱鑑也不能滿足這個要求,古文觀止與古文辭類纂也不能滿足
這個要求。但是三國演義恰能供給這個要求。我們都曾有過這樣的要求,我們都曾嘗過他
的魔力,我們都曾受過他的恩惠,我們都應該對他表示相當的敬意與感謝!」
如果《三國演義》是人人愛不釋手的社會教科書,它必然無形中型塑了某種社會共識
。本課程的講者是研究憲法的學者,也是經常運用憲法伸張權利的律師,更是曾經受惠於
《三國演義》而不肯放手的讀者,將在本課程中,從最為膾炙人口的三國故事中,摸索《
三國演義》所演繹的「義」是什麼?並將試圖用今日源自西方的憲法概念,從並無「憲法
」觀念的《三國演義》著作中,思考並講述《三國演義》所演繹的「義」是否即為傳統社
會文化所說「情理法」的交集?「義」作為一種規範,算不算得上中國傳統社會中的「憲
法」?它與今天的「憲法」有無可以接榫甚或貫通的道理存在?
李念祖教授
哈佛法律學碩士,現任理律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曾任社團法人中華民國仲裁協會理事長和
仲裁人、中華民國憲法學會秘書長、東吳大學法律學研究所及台灣大學政治學研究所兼任
教授。主要研究領域為爭議調處、跨國仲裁、大眾傳播、商業訴訟、憲法訴訟與人權保障
。
李念祖律師在法律界具有相當高的知名度,集律師、大學教授與仲裁人等身份於一身
,同時也是國內少數主攻憲法的法律學者,舉凡言論自由、平等權、參政權、財產權、工
作權等,都是他積極捍衛的基本人權。李律師自認法律人身負一種使命,因此時常在媒體
闡述己見,撰寫書籍、發表論文,更走入校園從事教育工作,傳播他的人權理念。
除了投入事業與公益之外,「閱讀」是李律師平時的一大興趣,他不僅飽讀中外古籍
經典並樂在其中,他亦發揮追根究底的精神,積極探究經典深義,與他的法學專長相互融
合,得以使法律的專業理論轉化為更具趣味性與啟發性的生活知識,使之更加耐人尋味。
8/30、9/6、9/13、10/18,4堂課,週四晚上7:00~9:00
費 用:1500元 (講堂舊學員9折優惠,學生900元,單堂400元)
上課地點:敏隆講堂‧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9號12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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