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對 poem 看板之 g6m3kimo 提起申訴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2014-04-19 18:30:40
 僅此回覆.
 o版友於早上7:11分以回文Re: [創作] Indie Joke發表該篇詩作品,露出個人
姓名.
 事發當下,原訂以版規七逕行刪除:
7.禁止大量髒話、針對性人身攻擊、挑釁、謾罵、引戰、無關詩主旨、一行文等鬧板文章。
視情節予以警告、水桶,鑒於新詩體裁之形式自由,板主於[創作]選項得以從寬認定,
板友也需為自己發表的創作負責,不應過度挑戰板友。遇到不確定自己的作品是否為詩
的情形,歡迎使用[問難]、[求砍]等分類,亦可以選擇wisdom(名言佳句板)、haiku
(俳句板)、literature(文學板)、prose(散文板)、hate(黑特板)等比較看看。
 然先前因部分版友之疑慮,要求修訂與廢除該條款 #1JIMWdFW,與L版主商議,擬修訂
該版規,並公告草案,已註明,版規七增修期間,可允許過渡期暫不刪文,爭議文僅s處
置.
 因此兩難,而詩版亦無洩漏個資之相關版規,是以暫且將該文S之並私信請該版友修改
,亦於推文中註明,並修正相關條款,私信交付另一位版主.
 期間一夜未眠,上床就寢,再度上線時,收到其他版友通知,但並無收到本人檢舉信件
,回板上查詢後,發現o版友並無修改,經思量後,還是以版規七刪除,並發出相關公告
#1JJ-SX4e,臨訂暫時措施,杜絕其再犯可能.
 
 而後L版主回信,此時便將討論之個資修正條款,編輯置底公告,並去除原公告中過渡
期間暫不刪文等事項.
 至於o版友警告部分,乃在於於其他版友下無關推文,但洩漏個資部份無相應條款,僅
刪文處置.而後o版友又再度重複發表該露出個資原詩文,與其他回應#1JJ-SX4e公告等
相關回應,然已偏離版旨,是以根據新發公告#1JJ-SX4e以及版規七,刪文並水桶處分.
 此為事情始末,雖處理未盡完善,然需考量現行版規,即以及o版友應有之公平審判之
故,造成b版友傷害部分,我很抱歉.
作者: bll135 (洪大少)   2014-04-19 23:20:00
請求小組長允許回應。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4-21 09:23:00
申訴人或板主有想補充的都可以回覆但板主似乎未對水桶之事為說明?
作者: g6m3kimo (名為變態的神父)   2014-04-21 11:53:00
o版友水桶之事接依犯行累計,其中並不含個資犯行,因事證如檢附如下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4-21 11:58:00
因我看不太懂申訴者的申訴事由1部分二次水桶、假判決等等所以板主原應於4/17水桶o,但實際上並沒有?
作者: bll135 (洪大少)   2014-04-22 19:17:00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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