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喝水餵食不罰 北捷禁食令「5歲以下」例

作者: hn9480412 (ilinker)   2016-04-19 19:35:54
喝水餵食不罰 北捷禁食令「5歲以下」例外
記者 蔡明勳 許岱軒 /台北 報導
2016/04/19 17:58
喝水餵食不罰 北捷禁食令「5歲以下」例外
搭捷運不能飲食否則要罰錢,是大家心裡根深蒂固的觀念,不過如果是嬰幼兒肚子餓口渴
怎麼辦?其實台北捷運規定並非這麼死板,5歲以下的嬰幼兒,如果有生理需求,在捷運
禁區內喝水、吃東西北捷都不會取締開罰!不少家長大讚好人性,但也有人擔心方便被當
成隨便,可能有家長會放任孩子野餐,製造環境髒亂。
拿起水瓶猛吞,小朋友口渴了要喝水,不過這裡可是台北捷運,顛覆觀念,其實不會被罰
錢。
記者許岱軒:「大家都知道在捷運內不能飲食否則會被罰錢,可是北捷說如果5歲以下小
朋友喝水吃東西,不必開罰。」
有媽媽投書到北捷意見信箱詢問,得到答案,本來就沒禁止,不少家長這才恍然大悟。
記者:「你知道這個規定嗎?」嬰幼兒家長:「我不知道,小朋友要飲食可能出去吧,出
站再給小朋友吃,可以的話小朋友想喝水也是要給他們喝。」
畢竟小朋友口渴肚子餓,行車時間長哪忍得住?本來根據母乳哺育條例,婦女在公共場所
哺乳任何人都不得禁止妨礙,當然也包括台北捷運!現行規定,禁區內飲食可處
1500-7500元罰緩,但是5歲以下嬰幼兒有生理需求的話,除了餵母奶,喝水或零食副食品
都算在內,北捷柔性勸導,不會取締驅離,開方便之門不開鍘,但就怕有人當隨便,捷運
變成野餐車。
捷運旅客:「小朋友頂多就是吃些餅乾吧,小東西之類的碎屑掉滿地啊,怕小朋友吃冰淇
淋亂滴吧,就是會容易沾黏的。」
嬰幼兒家長:「媽媽不會濫用這個規定,小朋友是真的有需要才要安撫他一下,他得到滿
足就不會吵鬧了。」
要是碎屑掉滿地、飲料打翻,影響環境清潔或其他旅客,北捷還是希望家長們多找站務員
幫忙,飲食規定人性化放寬,杜絕放任亂象得靠旅客自律。
http://news.tvbs.com.tw/life/news-649992/
作者: ciswww (Farewell)   2016-04-19 19:41:00
此新聞根據在此http://tinyurl.com/Food5yr然後捷運公司一小時半前也發了新聞稿 澄清是「柔性勸導」
作者: jersey (FinalCountDown)   2016-04-19 21:08:00
不吃不行頂多先不搭車啊,二選一,很難嗎?上面噓新聞,補推
作者: ymad (MD90)   2016-04-19 21:51:00
大眾捷運法有這個5歲但書嗎?
作者: Odakyu (青蛙騎士 瀬戸幸助)   2016-04-19 21:53:00
有請U大濕開釋
作者: dick49576111 (Liber)   2016-04-19 22:02:00
給喝水安撫 or 車上大哭大鬧 後者聽說鬧上別的新聞
作者: lirick42 (卡賓depon)   2016-04-19 22:15:00
除了哺乳外,事實上沒有法源排外吧
作者: Littlechozy (キミに100%)   2016-04-19 22:25:00
問題是行政罰法規定未滿14歲不罰不是?而且50條又不像50-1條有處罰法定代理人的規定
作者: geesegeese (毆)   2016-04-19 22:28:00
可悲啊,不禁食就無法保持乾淨的大眾運輸以後學強國還安檢好了,落後還當寶的智障措施台鐵區間車照吃,還便當,有比較髒嗎?
作者: saikyoci (saikyoci)   2016-04-19 23:05:00
這種無聊事到底是為什麼一天到晚都被翻出來討論呀!
作者: tacoux (Muaji)   2016-04-20 03:52:00
http://i.imgur.com/AoDgLNO.jpg這是一個基本觀念
作者: ttnguirfy (english everyday)   2016-04-20 07:40:00
其實就算是大人 如果是因為要吃藥 或是咳嗽要喝水 我記得也是放寬的
作者: ben108472 (ben108472)   2016-04-20 08:31:00
公車上也是不能吃,但很少人遵守
作者: ultratimes   2016-04-20 09:11:00
沒錯,公車上也是不能吃
作者: TurTao (偶速小海龜)   2016-04-20 10:50:00
公車沒有罰則,當然就是誰管你了
作者: ultratimes   2016-04-20 11:20:00
只是沒有直接明顯的罰則,真要罰你,法律千百條不怕找不到法條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16-04-20 11:46:00
舉例看看??
作者: ultratimes   2016-04-20 14:08:00
要問會玩的人,一般人只懂明顯常見的規定,所以無法舉
作者: Radeon (婊子與狗天長地久)   2016-04-20 14:18:00
哪條?我真的蠻好奇的
作者: ultratimes   2016-04-20 14:23:00
等你違規他們就會找出來了,真的要找一定有的不用擔心
作者: uu26793 (不太友善 刻意解讀)   2016-04-20 14:23:00
大濕不是自己很會玩嗎 怎麼不舉呢?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16-04-20 14:28:00
那就是不知者無罪的意思囉....
作者: ultratimes   2016-04-20 14:30:00
不是不知啊,公車都已經貼出禁食公告了,不明確是罰則不能吃是明確規定,罰則目前沒有明確條文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16-04-20 14:31:00
有柔性勸導沒硬性開罰的意思....
作者: ultratimes   2016-04-20 14:32:00
但我說的確有可能被引用某條,或某條文類推適用所以我只是建議既然都規定禁止飲食了就乖乖不要做不然法律這麼多條,天知道到時候會用哪條罰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16-04-20 14:42:00
目前暫時是沒法規可罰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沒管到飲食問題而台北市的地方法規也沒對這有相關規定最多就是在定型化運送契約上的規定 但這已脫離法規範圍了要是真能有人找到對這的罰則 只能佩服了
作者: ultratimes   2016-04-20 18:12:00
主要是有很多法律的構成要件還不是很明確,而且有解釋的空間,這種不確定法律概念真的是給想用的人利用的例如:違反善良風俗,光是善良風俗四個字就隨人解釋了這類的法律比比皆是,不是沒有法,是有沒有人要用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16-04-20 18:38:00
善良風俗 跟 禁止飲食 兩者的具體度差別很大....
作者: ultratimes   2016-04-20 18:57:00
所以你有辦法定義善良風俗的範圍嗎?事實上很難定義難定義的東西,就有裁量的空間(寫作裁量 念作玩你)
作者: hicker (救護車專載笑到腹肌抽筋)   2016-04-20 18:58:00
善良風俗難定義 但禁止飲食就一翻兩瞪眼了
作者: Littlechozy (キミに100%)   2016-04-20 20:16:00
刑罰和行政罰都不能類推適用的,不確定法律概念也有其範圍,要能使一般人能預見其結果,否則有違法律明確性原則。處罰的構成要件不夠明確的話那就有違憲的疑慮了
作者: dick1014 (沉睡森林)   2016-04-26 07:43:00
我覺得立意良善,但如果五歲小孩要吃東西可以先下車在車站內專屬區域使用,這樣也可以讓清潔人員方便整理,畢竟列車是在移動,小孩子喝水吃東西稍稍危險,要是不小心來了eb,小孩子嗆到或是有什麼的也不好釐清責任,列車行駛時間及班距不長,應該沒那麼趕時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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